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日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直接持有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233、24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直接持有上海兴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景投资”) 9、21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银资本和兴景投资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减持天合光能总股本不超过5.23%的股份,即113、670、000股;兴景投资拟减持天合光能总股本不超过0.42%的股份,即9.211、340股。
其中,兴银资本计划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1.56%的股份,即3.4万股;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4.00%的股份,即86、920、000股。兴银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5.23%的股份,即113、670、000股。
兴景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2%的股份,即9、211、340股。
如果天合光在减持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如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股本、配股等。,减持股份数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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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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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2个月大股东及其协同行动人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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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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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之前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1、作为公司股东,兴银资本和兴景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限制股份流通和自愿锁定:
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直接或间接管理公司股份,也不得收购公司股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企业承诺严格按照变更后的要求确定股份锁定期限。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有关方造成损失的,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作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兴银资本和兴景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就持股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企业计划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的,应当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和资本经营的需要,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应当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企业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因发现金红利、发行股票、转换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复权)。锁定期满后一年内,企业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去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以企业名义登记的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股权分配、减资缩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的,可转让的股份额度应当在相应的年度进行相应的变更。
(5)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①企业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自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②公司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要求承诺的内容,相应部分将自行终止。有关监管规则对锁定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有新规定的,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执行当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上市时无利可图的公司,计划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首发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实施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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