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8014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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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72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009,04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212,668股(含本数)。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锁价发行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8月24日)。发行价格确定为70.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13,009,049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7,932,09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776,233.95元(含税),转增91,172,83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19,104,936股。
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P1=(P0-D)/(1+N)=(70.72-0.35)/(1+0.40)=50.27元/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72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Q1=Q0×(1+n)=13,009,049×(1+0.40)=18,212,668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3,009,04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8,212,668股(含本数)。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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