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证券简称:炬申股份公示序号:2023-02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不会有否定提议的现象;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长: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在下午14:40。
网上投票日期时长:2023年5月12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系统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早上9:15至2023年5月12日在下午15:00的随意时长。
2、举办地址:广东省佛山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配送中心金泰路1号写字楼。
3、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董事长雷琦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列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85,5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56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85,5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425%;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人,意味着股权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5%。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1,0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99%。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当场或通信方式参加、出席了此次会议。嘉源萧一峰(广州市)合作经营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展开了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的形式对下列提案展开了决议:
1.00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80,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20%;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8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86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5137%;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2.00决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78,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797%;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20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0,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898%;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102%;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3.00决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78,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797%;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20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0,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898%;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102%;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4.00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80,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20%;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8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86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5137%;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5.00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80,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20%;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8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86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5137%;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6.00决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80,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20%;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8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86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5137%;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7.00决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78,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797%;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20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0,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898%;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102%;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8.00决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78,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797%;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20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0,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898%;抵制17,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7102%;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9.00决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85,580,0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20%;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8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1,00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86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5137%;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宜,此项提案已经获得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决议结论: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嘉源萧一峰(广州市)合作经营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谢诗戴、赵成都华阳。
(三)总结性建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合法,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真实有效,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炬申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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