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示序号:2023-03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沃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28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总市值226,573,52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3,398,602.94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2、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自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调节标准一致。如在分配预案实施后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
4、此次执行利润分配方案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总市值226,573,52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03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15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18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18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9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份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调节主要参数
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企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股指期货授于价钱,将结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议案)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七、咨询方式
咨询管理公司:杭州市沃特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南山区万科云城3期国际性创新谷7栋B座31层
资询手机联系人:张良
资询电子邮箱:stock@wotlon.com
热线电话:0755-26880862
传真电话:0755-26880966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权益分派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杭州市沃特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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