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协鑫集成公示序号:2023-05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例会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箱及手机方法通告整体执行董事,并且于2023年5月12日以当场与通信相结合的在企业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会议由老总组织,会议召开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经与会董事决议,根据如下所示决定:
一、大会以9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提案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于近日接到独董顾增才老先生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顾增才老先生个人原因申请办理辞掉公司独立董事及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职位,离职后,顾增才老先生将辞去企业一切职位。
由于顾增才先生离职可能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顾增才先生离职申请必须在企业股东会投票选举新一任独董弥补其缺口后才能起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候选人程博先生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独董侯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程博老先生具有出任发售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会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要求严禁就职的条件和被证监会惩处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状况。独董侯选人程博先生相关材料需申报深圳交易所审批情况属实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二、大会以9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企业定为2023年5月29日在下午14:00在企业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配件:
程博老先生:男,1975年4月出世,中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南京审计大学会计专业专家教授,高级会计,二级教授,上海财大会计学博士,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新时代151人才工程”第三层面优秀人才。主要从事财务审计与内控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与财务会计、环境整治评估等方面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现是南京审计大学智能化管理财务会计与内控制度研究所自然环境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担任浙江管理方法财税咨询权威专家、上海财大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研究所研究者、西南财大我国政府财务审计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浙江自科基金委评审专家、浙江省科技厅评审专家、广东省科技厅评审专家、山东省科技厅评审专家、河南省科技厅评审专家、江苏省科技咨询机构、浙江省省社科联评审专家、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评审专家和中国社会科学点评研究所评审专家等。在职杭州士兰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代码:600460)独董、上海市新朋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代码:002328)独董、杭州市雷迪克环保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52)独董、中电科光纤通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代码:837555)独董。程博老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资格证书。
程博老先生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程博老师在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9日根据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形式总计买进协鑫集成股票110,000股,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8日根据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形式总计售出110,000股,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程表博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程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控股股东、企业别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间不会有关联性。其个人征信记录优良,未受到证监会行政许可及证交所的公开谴责,不会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要求要求的举动,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协鑫集成公示序号:2023-056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举办
2023年第三次临时性股东大会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工作会议基本概况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召集人:本董事会。此次股东会的举办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根据。
3、本董事会觉得:此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3年5月29日在下午14:00时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29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进行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至2023年5月29日15:00的随意时长。
5、会议召开方法: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络投票方法。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能够在相关网上投票期限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或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履行投票权。同一公司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方法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决议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6、除权日:2023年5月24日
7、参加目标:
(1)截止2023年5月24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以上我们公司公司股东均有权利参加股东会,并且可以书面通知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该自然人股东。
(2)本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3)集团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
8、会议地点: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厅(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宜
1、此次股东会提议及编号状况
2、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并同意提交给企业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13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55)。在其中独董考生的任职要求和自觉性有待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核情况属实,股东会即可进行决议。
3、以上提案归属于普通决议事宜,须经列席会议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根据。企业将会对中小股东的决议独立记票。中小股东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三、大会备案方式
1、备案时长:2023年5月25日,早上9:00-12:00,在下午13:30-17:30。
2、备案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办理相关手续。
(2)公司股东持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补办备案。
(3)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代码卡、公司股东签定或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自己身份证补办登记。
(4)外地公司股东可持之上相关有效证件采用发传真或信件方法备案,请于以上大会备案时长结束之前送到企业,并手机确定。
3、备案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大会联系电话:
大会手机联系人:马君健、王雪
联系方式:0512-69832889
发传真:0512-69832875
通讯地址: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政编码:215125
5、常见问题:
(1)列席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带上相关证明正本在场。
(2)股东会相关工作人员将在会议主持公布当场列席会议股东和委托代理人总数及所拥有投票权的股权数量以前,停止大会备案,请列席会议股东提早在场。
(3)与会人员在出席会议期内交通、通信、吃住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此次股东会公司为公司股东给予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详细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参与网上投票的操作步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配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实际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编码:362506;
2、网络投票通称:协鑫网络投票;
3、此次股东会提案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决议建议为:“允许”“抵制”或“放弃”;
4、如设定总提案,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作对此次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向实际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其余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还要对实际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决议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5月29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当场股东会完毕当天)在下午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登陆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根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2:
法人授权书
兹交由___________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我单位(本人),参加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代表自己按照下列标示对下述提案网络投票。若受托人并未对表决权的履行方法做出主要标示,受委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网络投票。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定日至此次股东会完毕
受托人名字或名称(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股票数:
受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附表:
1、如欲网络投票允许提议,请于“允许”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如欲网络投票抵制提议,请于“抵制”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如欲网络投票放弃提议,请于“放弃”栏中相对应地区填入“√”;
2、法人授权书贴报、打印或者按之上文件格式自做均合理;企业授权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协鑫集成公示序号:2023-057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总计起诉状况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协鑫集成”或“企业”)于近日接到安徽当涂县法院有关安徽省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省银欣”)诉协鑫集成高新科技(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协鑫集成苏州市”)对外开放追账债务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案件号为(2023)皖0521民初2359号,现就起诉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事宜的相关情况
1、此次起诉相关被告方状况
(1)上诉人:安徽省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太仓路1033号
(2)被告人:协鑫集成高新科技(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苏州园区新庆路28号
2、上诉人递交的此次诉讼事实与理由
2021年4月16日,安徽当涂县法院判决审理安徽省超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汉银高新科技(无锡市)有限责任公司对安徽省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皖0521破申1号、2号],并且于2021年4月28日特定安徽省净源法律事务所出任安徽省银欣的破产重整管理员。经破产管理人调查显示: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内,被告人与上诉人签署了好几份《电池片采购合同》,原、被告人与第三人中间签署好几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原被告间的债务冲抵后,被告人欠付上诉人437,402.21元。2017年上诉人向被告人背书转让银行汇票2亿人民币,被告人向上诉人背书转让2张2亿人民币商业汇票(单据号:01000062-22571056,单据号:01000062-22571061),2018年12月,原、被告人及马鞍山市其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马鞍山市其辰”)签署《资产包收购协议》,2018年12月29日上诉人向马鞍山市其辰交货了意义3.3亿人民币的财产并支付了2上千万银行承兑汇票,被告人为上诉人偿还了1.5亿人民币的债务。因为被告人背书转让给原告方以上2亿人民币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单据号:01000062-22571056)无法具体兑现,而上诉人又已经向被告人转交了相匹配财产,故被告人需向上诉人偿还该2亿人民币负债,总计被告人欠付上诉人200,437,402.21元。
3、原告方诉请
(1)栽定被告人向上诉人付款借款200,437,402.21元及资金占用费贷款利息(自2018年12月30日起止2019年8月19日按人民银行同时期类似rmb货款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各地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市场报价利率测算,要求栽定测算至账款具体付款之日);
(2)诉请被告人担负该案保全费、诉讼费用。
4、此次案件的其他情形表明
(1)2018年12月,协鑫集成苏州市因向安徽省银欣因《电池片采购协议》付款2亿人民币订金(商业承兑付款,单据号:01000062-22571061,安徽省银欣已背诵应用)提起诉讼安徽省银欣从而形成了(2018)苏05民初1646号调解书,经协商,彼此确定了这一商业承兑的债务使用价值,安徽省银欣需向协鑫集成苏州市偿还2亿人民币订金。协鑫集成苏州市、安徽省银欣与协鑫集成苏州市之控股子公司马鞍山市其辰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安徽省银欣应用1.8亿财产加2000万现钱抵账,自此协鑫集成苏州市承债式换股并购的所有支付责任所有执行结束。
(2)公司在2022年04月30日公布《关于重大诉讼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0),在其中已公布安徽省银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协鑫集成高新科技(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放追账债权纠纷案子(案件号:(2022)皖0521民初782号),该案件人民法院到目前为止已形成最终判决,在其中一审,安徽当涂县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安徽省银欣的上诉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二审,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保持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后,经有关公安部门审查没有发现犯罪证据。最近,安徽省银欣破产管理人正式向安徽当涂县法院提出诉讼,此次起诉基本概况与上次起诉基本概况一致。
二、起诉裁定状况
以上案子已经被安徽当涂县法院审理,目前正处一审程序中。
三、别的并未公布的起诉、诉讼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因以上诉讼产生,企业所发生的起诉、诉讼事宜依据持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的基本原则,预计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2条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别的关键起诉事宜参照《附件一》。
四、此次公示的起诉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由于此次案件暂未开庭审判,案子的最后的结果尚未公布,结合公司取得的诉讼证据,该起诉预估对企业的生产运营、经营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不会有重要不良影响。公司本次总计的各个起诉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具备可变性,企业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需求进行对应的账务处理。欢迎诸位投资人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皖0521民初2359号。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企业以往十二个月内,关键起诉状况见下表所显示(仅列报每笔额度1,000万上述情况):
注:依据持续十二个月累积计算的基本原则,每笔起诉金额为rmb1,000万元以下案件总计起诉总金额1,758.86万余元,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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