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示序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箱等形式传出。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实地方法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此次会议工作的通知、举办、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老总陈正明老先生组织。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于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春光科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9)。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放弃、0票抵制。
特此公告。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示序号:2023-027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
结论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员工持股计划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总数:70.775亿港元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此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公司在2023年2月1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提案,企业已经在2023年5月11日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进行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埋授于登记工作,有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员工持股计划预埋具体授于状况:
1、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予日:2023年2月10日
2、预埋授于总数:70.775亿港元
3、授于总数:28人
4、授于价钱:11.91元/股
5、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我们公司rmbA股普通股票
6、具体授于数量以及拟授于总数的差别表明:
在确认授于今后的授于备案环节中,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企业向授予所有员工持股计划,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计9亿港元,预埋授于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至28人,此次激励计划具体预埋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由79.775亿港元调整至70.775亿港元。
除了上述状况外,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事宜与已公布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状况不有所差异。
7、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于备案目标名册及具体授于状况:
注:以上中一部分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累加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系之上百分数结论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分配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有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结束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48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分配
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可用不同类型的限售期,均自授于进行之日起计。授予日与初次解除限售日间的间距不能低于12月。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
(3)预埋授予限制性股权的解除限售分配见下表所显示:
在相关承诺期内内部原因没有达到解除限售要求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或递延到下一期解除限售,企业将按相关激励计划要求的基本原则复购并销户激励对象相对应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
在符合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时,企业将统一申请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标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三、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申购资金验资报告状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应交纳资本实付情况进行检审,并且于2023年4月23日出具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1号)。截止到2023年4月12日,企业总计接到28名激励对象交纳的员工持股计划申购款总计rmb8,429,302.50元。在其中,记入总股本707,750.00元,记入资本公积金7,721,552.50元。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备案状况
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注册登记的员工持股计划为70.775亿港元,公司在2023年5月12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此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予限制性股权的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
五、授于前后左右对公司控股股东产生的影响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备案结束后(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公司股权数量由137,108,500股增加到了137,816,250股,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占股比例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春色集团有限公司在授于前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占授于备案前企业总股本的45.9490%,授于备案结束后,占公司总股本的45.7130%,仍然是公司控股股东。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进行前后左右,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股
七、此次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此次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所筹资总额为rmb8,429,302.50元,将全部用于填补企业流动资金。
八、此次授于之后对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依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里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目前获得可解除限售总数变化、绩效指标完成状况等后面信息内容,校正预估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并依据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本期获得服务记入经济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金。
董事会已经确定此次激励计划的预埋授于日是2023年2月10日,经计算,企业预埋授于注册登记的70.77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总计需摊销费的成本费为336.18万余元,实际摊销费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注:1、以上结论并不代表最后的会计成本,以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仅是计算数据信息,最后的结果要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2、以上中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累加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系四舍五入而致。
本激励计划成本将于成本中列支。企业以现在信息估计,在没有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正方向功效前提下,本激励计划成本的摊销费对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但影响分析并不大。充分考虑本激励计划对企业业务发展所产生的正方向功效,从而激起管理方法、业务团队的热情,提升运营效率,减少运营成本,本激励计划所带来的企业业绩增长将高过以其所带来的成本增加。
特此公告。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3日
●上报文档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1号)。
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示序号:2023-029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12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会觉得企业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预埋授于标准早已造就,允许明确以2023年2月10日为授予日,向满足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于79.77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价格是11.91元/股。
在确认授于今后的授于备案环节中,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企业向授予所有员工持股计划,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总计9亿港元,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至28人,此次激励计划预埋具体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由79.775亿港元调整至70.775亿港元。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在2023年5月11日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案进行,企业总市值有所增加707,750股。
二、《公司章程》修定状况
鉴于以上客观事实,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对应改动,《公司章程》的实际改动具体内容如下:
除了上述条文外,《公司章程》别的条文不会改变。与此同时,受权老总以及特定工作人员申请办理以上注册资本变更及规章修定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备案等所有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定企业章程事宜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受权范围之内,不需要再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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