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示序号:2023-35
债卷编码:128141债卷通称:旺能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看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并没有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在下午2:30,开会时间大半天。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1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八届股东会
5、会议主持:老总单超老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整体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名,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167,127,27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38.9124%。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145,737,928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33.9323%;
(2)根据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大会股东共11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1,389,342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9801%;
2、中小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就是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独立或是合拼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1,389,342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9801%。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0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0000%;
(2)根据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1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数21,389,342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9801%;
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参加了此次股东会。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了决议,详情如下:
1、表决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2、表决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3、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55,2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69%;抵制72,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3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17,3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634%;抵制72,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366%;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4、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5、表决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6、表决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118,2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46%;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80,3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79%;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7、表决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118,2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46%;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80,3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79%;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8、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9、表决通过《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决议状况: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为167,127,270股,允许167,093,3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97%;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4%;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49%。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21,355,442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415%;抵制9,0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1%;放弃24,9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64%。
之上提案中第6项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持有的合理投票权股权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其它事宜为普通决议事项,早已参加股东会公司股东持有的合理投票权半数以上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分派何晶晶侓师、袁晟侓师进行了现场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旺能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这次股东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大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果显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有关旺能环境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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