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鹿山新材”或“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依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与鹿山新材签署的证券承销包销协议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列简“广发证券”或“承销商”)做为承销商,对鹿山新材开展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是2022年3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销商”或“保荐代表人”)做为鹿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商,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鹿山新材开展持续督导。
承销商现依据鹿山新材2022年公司运营、整治等状况出示本报告。
一、证券承销工作概述(保荐代表人自上市企业发售证劵或上次递交《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起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概况)
自2022年3月25日鹿山新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至本持续督导报告提供日(下称“持续督导期内”),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尽职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中。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对鹿山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关键如下所示:
二、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查的现象
依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对企业持续督导期内信息公开文件进行了事先或过后审查,对信息公开文件信息内容包括文件格式、履行法定程序展开了审查,公司已经依照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依规公布对外公布各种公示,确保各项工作重要信息公开立即、精确、真正、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企业2022年利润总额为7,059.68万余元,较2021年降低43.58%。承销商已提示高管密切关注销售业绩的情况和造成销售业绩的影响因素,积极主动采取相应应对策略进行改进,与此同时按相关规定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市企业存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需向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汇报的事宜
经核实,鹿山新材在持续督导期内不会有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要求需向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汇报的事宜。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示序号:2023-038
债卷编码:113668债卷通称:鹿山可转债
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往下调整“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票价格已开启“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公司在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加胜、杜壮、唐舫成回避表决,因本提案涉及到的无关联董事不够三人,难以形成合理决定,自然人股东汪加胜老先生报请将这一提案立即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的时候起将来三个月(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内如再度开启“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3年8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鹿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250号),我们公司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依据发售结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为每一张rmb100.00元,募资总额为rmb524,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息票率设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3]88号”文允许,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鹿山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68”。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鹿山可转债”自2023年9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转股期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至2029年3月26日。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鹿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没有进行过调节。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此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拥有此次可转换债券股东应该逃避。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调整后价钱不少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2、调整程序流程
如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往下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股东会议决议公示,公示调整力度和除权日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个股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三、关于不往下调整“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详细说明
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企业股票已经出现了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50.22元/股)的情况,已开启“鹿山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68)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经充分考虑企业目前的相关情况、环境分析、股票走势等多种因素,以及对于公司长期稳步发展与实际价值的自信,为了维护整体投资人的权益,确定投资人预估,企业已经在2023年5月10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加胜、杜壮、唐舫成回避表决,因本提案涉及到的无关联董事不够三人,难以形成合理决定,自然人股东汪加胜老先生报请将这一提案立即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的时候起将来三个月(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内如再度开启“鹿山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从2023年8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度开启“鹿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鹿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
四、其他事宜
投资人如果需要掌握“鹿山可转债”的其他一些具体内容,可查看公司在2023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51证券简称:鹿山新材公示序号:2023-039
债卷编码:113668债卷通称:鹿山可转债
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升临时性提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相关情况
1.股东会的种类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5月22日
3.除权日
二、提升临时性提议的说明
1.提案人:汪加胜老先生
2.提议程序流程表明
企业已经在2023年4月29日公示了股东会举办通告,独立拥有36.55%股权股东汪加胜老先生,在2023年5月10日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并书面形式递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性提议具体内容
股东会召集人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汪加胜老先生书面形式递交的《关于向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汪加胜老先生建议将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除了以上提升临时性提议外,于2023年4月29日公示原股东大会通知事宜不会改变。
四、提升临时性提议后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5月22日14点00分
举办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工业园区埔北街22号企业301会议厅
(二)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三)除权日
原通知股东会除权日不会改变。
(四)股东会提案和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备注名称:此次股东会也将征求《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发表的有关公示。
2、特别决议提案:提案10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5、提案7-提案9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提案5、提案10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提案5逃避股东有:汪加胜、唐舫成、杜壮、韩丽娜、广州鹿山信息内容咨询有限公司;提案10逃避股东有:持有公司“鹿山可转债”的相关性公司股东。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配件1:法人授权书
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1日
配件: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广州市鹿山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5月22日举行的贵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时间日期
备注名称: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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