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证券简称:云南锗业公示序号:2023-02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大会的举办和到场状况
1、会议报告状况:云南临沧鑫圆锗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在下午14:30逐渐;
网上投票时间是在:
(1)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
(2)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5、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666号企业综合性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厅。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包文东老先生。
7、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3人,意味着股权143,450,01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1.9638%。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3人,意味着股权140,287,93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1.4797%。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0人,意味着股权3,162,08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842%。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1人,意味着股权12,791,61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9585%。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9,629,53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4744%。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人,意味着股权3,162,08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4842%。
(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展开了决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表决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769,5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5256%;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4%;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111,1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6801%;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199%;放弃0股。
2、表决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769,5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5256%;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4%;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111,1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6801%;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199%;放弃0股。
3、表决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769,5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5256%;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4%;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111,1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6801%;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199%;放弃0股。
4、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603,3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4098%;抵制846,7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5902%;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1,944,9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3.3808%;抵制846,7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6.6192%;放弃0股。
5、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769,5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5256%;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4%;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111,1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6801%;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199%;放弃0股。
6、表决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42,769,51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5256%;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4744%;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2,111,117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4.6801%;抵制680,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5.3199%;放弃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植德法律事务所孙冬松侓师、彭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大会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植德京(会)字[2023]0040号)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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