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0042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示序号:2023-22号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大会的举办状况
1、举办时长: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在下午14:00
2、举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州商务大厦38楼3814会议厅。
3、举办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等表决方式紧密结合
4、召集人:本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老总贾帅
6、此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2人,意味着股权455,218,33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68.4713%。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388,509,84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58.4374%。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7人,意味着股权66,708,48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10.0339%。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意味着股权775,84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167%。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1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人,意味着股权775,744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167%。
3、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其高管人员参加了大会,广东省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黄淑贞、胡晓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开展决议,各提案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提案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得到根据。
提案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得到根据。
提案3.00《关于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得到根据。
提案4.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得到根据。
提案5.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得到根据。
提案6.00《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4,442,79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296%;抵制775,5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704%;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387%;抵制775,5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613%;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提案7.00《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455,195,83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51%;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49%;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753,3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0999%;抵制22,5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9001%;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以上提议具体内容早已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具体内容见企业2023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其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表的企业2023-06号及2023-07号公告。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法律事务所名字:广东省融商诚达法律事务所
侓师名字:亓禹(律师事务责任人)、钟黄淑贞(经办人员侓师)、胡晓(经办人员侓师)
结果建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我国现行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广东省融商诚达法律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州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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