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证券简称:东华软件公示序号:2023-04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股东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企业第八届股东会
3、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方法
4、会议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10日在下午15: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0日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紫晶数码科技园3栋楼东华合创商务大厦16层会议厅
6、会议主持:老总薛向东老先生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62人,意味着股权1,267,354,65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9.5371%。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18人,意味着股权1,194,080,74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7.2512%。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4人,意味着股权73,273,90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2859%。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2人,意味着股权91,437,97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8525%。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意味着股权18,164,068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5667%。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4人,意味着股权73,273,90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2859%。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参加了此次会议,企业别的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决议并通过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篇及引言;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764,8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746%;抵制675,6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33%;放弃914,2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721%。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89,848,1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613%;抵制675,6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7389%;放弃914,2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9998%。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二)表决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757,2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740%;抵制748,1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90%;放弃849,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67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89,840,5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530%;抵制748,1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8182%;放弃849,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9288%。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三)表决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757,2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740%;抵制748,1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90%;放弃849,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67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89,840,5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530%;抵制748,1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8182%;放弃849,3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9288%。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四)表决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757,2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740%;抵制675,6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533%;放弃921,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727%。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89,840,5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2530%;抵制675,6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7389%;放弃921,8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81%。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五)表决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952,3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893%;抵制1,365,2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077%;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90,035,6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663%;抵制1,365,2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931%;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406%。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六)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70,293,93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68.1897%;抵制1,329,6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2898%;放弃31,462,21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0.52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58,646,122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64.1376%;抵制1,329,644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541%;放弃31,462,211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4.408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性公司股东北京市东华诚实守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华诚实守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及薛向东总计1,164,268,869股已回避表决。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七)表决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90,043,63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8.4751%;抵制1,357,2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4843%;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非关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406%。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90,043,633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751%;抵制1,357,244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843%;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非关系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40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性公司股东北京市东华诚实守信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华诚实守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薛向东、吕波、李建国、郑晓清、侯志国、王佺、郭浩哲及林文平总计1,175,916,679股已回避表决。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一致通过。
(八)表决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1,265,960,31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900%;抵制1,357,244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071%;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29%。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允许90,043,63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4751%;抵制1,357,244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4843%;放弃37,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406%。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印证此次股东会的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天元律师公司
2、印证侓师:王昆、武千姿
3、总结性建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经董事签订的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天元律师公司有关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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