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证券简称:*ST中捷公示序号:2023-03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告人
3.受贿金额:1,202,411.40元
4.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案情并未开庭审判,现阶段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中捷资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中捷资源”)于2023年5月9日接到浙江绍兴中级法院(下称“绍兴市中级法院”)送达案号分别是“(2023)浙06民初76号、(2023)浙06民初77号”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资料,涉及到2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以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为理由对企业提起诉讼,起诉额度总共rmb1,202,411.40元。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事宜审理的相关情况
依据上述情况《应诉通知书》表明,绍兴市中级法院已受理上诉人杨小冰、孙立昆2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诉中捷资源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并未收到法院传票。
二、此次起诉事宜的相关情况
1.起诉多方被告方
上诉人:杨小冰、孙立昆2名普通合伙人投资人
被告人:中捷资源
2.上诉人诉请
(1)诉请被告人赔付上诉人各类投资损失总计1,202,411.40元。
(2)此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人负责。
3.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系一家发售A股上市公司(股票号:002021,证券简称为:ST中捷),上诉人系二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上诉人买进被告人个股。被告人分别在2021年2月7日、2023年3月27日因存在重大的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上诉人在被告人证券欺诈执行日以后,揭开日以前买了被告人个股,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了上诉人投资损失,依规应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维护上诉人合法权利,上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适用上诉人诉请。
三、是否存在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目前为止,企业累计接到6名股民(含此次新增加2名)以证券虚假陈述义务纠纷案件为理由对企业提及的民事诉讼案件原材料,总计起诉总金额160.18万人民币,上述情况投资人起诉事宜均并未开庭审判。上述情况投资人起诉状况详细公司在2022年6月18日、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9)、《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后面,企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1条、第7.4.2条之有关规定,除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子外,企业将会对投资人起诉受贿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余元且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平方根10%之上的案子开展公布。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没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四、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案子还没开庭审判,以上起诉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有待观察。企业将持续关注投资人起诉后续状况,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的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社会媒体网址公布的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浙06民初76号、(2023)浙06民初77号等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21证券简称:*ST中捷公示序号:2023-038
中捷资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持仓5%左右公司股东根据大宗交易规则
减持股份超出1%的通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市沅熙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中捷资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宁波市沅熙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宁波市沅熙”)致企业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宁波市沅熙于近期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累计8,200,0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1.19%)。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此次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执行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占比高于1%实际情况
三、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大宗交易规则个人行为合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此次股权变动结束后,宁波市沅熙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
四、备查簿文档
1、《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1日
今年会官方app在线 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astonwils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今年会官方app下载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