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证券简称:中科云网公示序号:2023-042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9日14:00
(2)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9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北京丰台四合庄路2号楼2栋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
5.会议主持:企业董事长兼总裁陈继老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参会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总共20人,意味着股权221,848,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30%。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总共4人,意味着股权150,3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26%;根据网上投票股东总共16人,意味着股权71,46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04%。
2.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人,意味着股权59,56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48%。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意味着股权7,5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85%。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2人,意味着股权52,0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62%。
3.企业整体执行董事、整体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整体高管人员列席,集团公司聘用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侓师刘爽、郭晓桦参加并印证此次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决议的提案及表决结论详细如下: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3.00《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7.0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8.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1,8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0%;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结论:
允许59,5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24%;
抵制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76%;
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得到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依据建议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参加或列席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与议定结论均达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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