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9证券简称:晶合集成公示序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芯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A股个股于2023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转板。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出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及本次发行落实措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控的获受权主承销商(下称“获受权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的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含第30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3日),获受权主承销商有权利应用超额配售个股募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所规定的竟价方法选购外国投资者个股,且申请买入价格不能超过本次发行的股价。此外,获受权主承销商以竟价方法买进的个股不可售出。
3、依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体制,中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钱19.86元/股于2023年4月20日(T日)向在网上投资人超额配售75,230,000股。
4、企业股票发行汽车后市场成交价相当于发行价19.86元/股时,中金证券运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取得的资产以竟价方法从二级市场买进外国投资者个股,以保障股票价格平稳。
5、截止2023年5月8日,获受权主承销商总计购买股票数已经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额度。此次最后发行新股数量达到501,533,7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6、企业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期于2023年5月8日完毕。
一、此次超额配售状况
依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体制,中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钱19.86元/股于2023年4月20日(T日)向在网上投资人超额配售75,230,000股,占原始发行股份数量15%。超额配售个股顺利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那一部分战略投资推迟交付方法得到。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状况
本次发行的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工作日内(含第30个工作日,即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3日),获受权主承销商有权利应用超额配售个股募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所规定的竟价方法选购外国投资者个股,且申请买入价格不能超过本次发行的股价。
此次原始发行新股数量达到501,533,789股。截止2023年5月8日,中金证券已运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取得的资产以竟价方法从二级市场买进75,230,000股股票,相匹配收取的总额为1,494,067,800.00元,买进均价为19.86元/股,最大价格是19.86元/股,最少价格是19.86元/股。获受权主承销商总计购买股票数已经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额度。此次最后发行新股数量以及此次原始发行新股总数同样。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产交货状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北京市集创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我国保险投资股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中金丰众42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43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金丰众44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立金丰众45号职工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投资者及获受权主承销商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中列明推迟交货条文,获受权主承销商具有酌情考虑选用超额配售后决定迟于本次发行上市日期之向上述情况战略投资交货所有或其他一部分其获配个股的支配权。推迟交付实际股票数已经在中金证券向战略投资上传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列明。
依据上述协议书的承诺,以上战略投资接纳其获配的或者部分个股开展推迟交付详情如下:
中金证券将于总计购买股票数做到可购买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限制的5个工作日后提交申请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将在二级市场买进的个股划拨给推迟交货目标。在其中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个股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3年5月5日)起锁住24月,其他战略投资获配个股(包含推迟交货的个股)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锁住12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期满后,本次发行最后的发售股票数为501,533,789股,在其中:向战略投资配股125,988,825股,约为此次最后发售股票数的25.12%;向网下投资者配股267,775,964股,约为此次最后发售股票数的53.39%;向在网上投资人配股107,769,000股,约为此次最后发售股票数的21.49%。
获受权主承销商中金证券已经将绿鞋资产全部用于购买个股,不会有剩下资产,不用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交货剩下资产,列入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期满后外国投资者股权变化情况
中金证券做为本次发行获受权主承销商应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取得的资产以竟价方法从二级市场买进本次发行的个股总计75,230,000股,总计购买股票数已经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额度。详情如下: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期满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注1:本报表内通称与《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同样。
注2:因履行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一部分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权递延交货并记入网上发行无限售流通股,待超额配售选择权执行期满后,该等递延交货股权将登记为有关投资者股票账户下,实际递延交货情况如下:北京市集创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递延交货25,176,233股;我国保险投资股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递延交货19,734,627股;我国中金财富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递延交货10,030,676股;中金丰众42号递延交货5,000,930股;中金丰众43号递延交货5,160,971股;中金丰众44号递延交货8,213,187股;中金丰众45号递延交货1,913,376股。
注3:美丽的自主创新、中安智芯、惠友豪创、合肥市存鑫、华泰自主创新、杭州市承富、泸州市隆信、宁波市华淳、中小型企业股票基金、安华自主创新、集创北方、中金浦成共12家投资者为外国投资者申请前一年内(2020年9月)新增股东,已服务承诺自获得外国投资者股权的时候起锁住36月,该等服务承诺锁定期到期还款日先于以上公布的有关投资者自推出的时候起锁住12个月锁住时限。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获受权主承销商总计购买股票数已经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额度。本次发行最后的发售股票数为501,533,789股,与此次原始发行新股总数同样。本次发行最后募资总额为996,046.10万余元,扣减约23,694.46万余元(未税)的发行费后,最后募资净收益为972,351.65万余元。募资净收益将全部用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布的募投项目。
六、对此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开展的建议
2021年2月9日,晶合集成召开董事会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依据股东会决议及提案,本次发行发售授于主承销商不得超过发行新股总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然后由股东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发行发售相关相关事宜,包含超额配售事项。2021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提案。
2022年3月15日,晶合集成召开董事会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延长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本提案。
2023年3月1日,晶合集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根据《关于继续延长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本提案。
截止2023年5月8日,中金证券已运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取得的资产以竟价方法从二级市场买进75,230,000股股票,相匹配收取的总额为1,494,067,800.00元。获受权主承销商总计购买股票数已经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总数额度。此次最后发行新股数量以及此次原始发行新股总数同样。
经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金证券、外国投资者侓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审查,外国投资者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宜的结构管理决策及受权真实有效;外国投资者此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执行情况合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公布的相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意见需求;外国投资者公开发行股权总数已经达到外国投资者发行后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10%之上,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簿文档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外国投资者: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芯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受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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