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3-055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2、此次更改前可转债转股价钱:20.68元/股
3、此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钱:19.98元/股
4、转股价格调节开始日期:2023年5月16日
一、可转债转股调价的有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337号)审批,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恒股份”或“企业”)于2021年8月12日发行1,16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可转债颜值总额为rmb11.60亿人民币。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1]915号”文允许,企业116,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23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川恒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43”。
企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转股价格调节要求如下所示:
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则转股价格适当调整。具体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具有金融市场信息公开要求的新闻中发表转股价格调节的通知,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阶段(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到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二、转股价格历年来调节状况
1、“川恒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元/股。
2、公司回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授予员工持股计划1.60亿港元,因股本变动比较小及依据充足维护可转换债券债券投资者权利的标准,没有对转股价格作出调整。
3、企业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授于进行,依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调节可转债转股价钱。依据激励对象申购款交纳状况,股权激励方案具体授于进行员工持股计划684.60亿港元,授于价格是12.4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02元/股调整至20.9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56)。
4、企业因执行2021年度权益分派,“川恒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90元/股调整至20.70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064)。
5、企业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授于进行,依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调节可转债转股价钱。依据激励对象申购款交纳状况,股权激励方案预埋利益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98.20亿港元,授于价格是12.28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0.70元/股调整至20.68元/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在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2-145)。
三、转股价格此次调节状况
1、调节缘故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详情如下:以股东分红执行公示确立的证券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当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7.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处在转股期内,若企业总股本在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分配原则执行期内因新增加股权发售、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宜变化而变化的,企业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依照“分红比例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每10股发放股利7.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分割,依据总股本调节年底分红现钱总金额。
2、转股价格调节状况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钱开展如下所示调节:
调整转股价P1=P0-D;
P1=20.68元/股-0.70元/股
=19.98元/股
在其中:调节前转股价P0=20.68元/股;每一股配送股利D=0.70元/股。
综上所述:川恒可转债的转股价将调整至19.98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3-054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执行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现象
1、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得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情如下:以股东分红执行公示确立的证券登记日当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7.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处在转股期内,若企业总股本在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分配原则执行期内因新增加股权发售、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宜变化而变化的,企业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依照“分红比例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每10股发放股利7.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进行分割,依据总股本调节年底分红现钱总金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出现了改变,依据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分红比例不会改变。
3、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与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利润分配方案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因为公司执行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我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可转债”转股价格会由20.68元/股调整至19.98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主要内容详细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3-055)。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证券登记日当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仓0股,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7.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6.3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4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7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分红配股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的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四、分红配股目标
截至2023年5月1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股东。
五、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股东分红业务申请期内(申请办理日:2023年5月5日至备案日:2023年5月1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我们公司自己承担。
六、相关资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热线电话:0854-2441118
资询手机联系人:刘君
传真电话:0854-2210229
七、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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