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证券简称:德力股份公示序号:2023-01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1、为重视中小股东权益,提升中小股东对企业股东会议决议的行政决策的参与性,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指示精神,此次股东会选用中小股东独立记票,并针对5、6、7、8、9、10、11项提案对中小股东的公开投票展开了独立记票。中小股东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或直接或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2、对此次会议投否决票的中小股东能通过以下联系电话同企业建立联系,企业将仔细研究中小股东建议,提升决策的过程合理性,人民主权。
互动交流电子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交流手机:0550-6678809
3、此次会议上没有否定和修改提案的现象。
4、此次会议中没有新提议递交决议。
5、“企业”或“我们公司”均指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二、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报告状况:董事会于2023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5月9日(星期二)在下午14:30。
网上投票时长: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区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销售产品研发写字楼五楼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法:会议召开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1)当场网络投票:公司股东自己参加现场会议或授权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会议开展决议。
(2)网上投票:此次股东会将采取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公司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履行投票权。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施卫东老先生。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三、大会参与状况
1、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股东会股东7人,有着及意味着的股权为
14505.195亿港元,占公司股权总量的37.0077%。
2、在其中根据网上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总共2人,有着及意味着的股权为3.26亿港元,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0083%。
3、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股东总共3人,有着及意味着的股权为59.26亿港元,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1512%。
4、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印证侓师参与或出席了此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结合视频出席会议对此次会议展开了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用当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决议《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2、决议《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3、决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4、决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5、决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861%;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6、决议《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暨公司为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861%;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7、决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861%;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8、决议《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为公司及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20,160,0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386%;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614%;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7733%;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61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关系公司股东施卫东老先生、俞乐老先生、张达老先生都已回避表决。
9、决议《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20,160,0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386%;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614%;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7733%;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61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本提案关系公司股东施卫东老先生、俞乐老先生、张达老先生都已回避表决。
10、决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861%;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11、决议《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60,0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4988%,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861%;抵制32,60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5012%,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中小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占出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12、决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决议结论:允许145,019,35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775%;抵制32,60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25%;放弃0股,占参与本次大会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该提案一致通过。
五、独董分别往股东会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细2023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公示)
六、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慧老先生、郭振老先生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发布总结性建议如下所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七、备查簿文档
(一)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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