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2证券简称:可川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转赠占比
A股每一股红股0.5元(价税合计)
每一股转赠股权0.4股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一、根据分派、转增股本策略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派、转增股本计划方案
1.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6,8800,000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34,400,000元,转赠27,520,000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96,320,000股。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转增股本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除企业自主发放红利的公司股东外,公司股东的红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公司股东股票数,按比例分配立即记入股东账户。
2.自己派发目标
公司股东朱春华、施惠庆、上海市泓珅精豫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共青城壹翊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共青城壹翔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持有股份的红股由企业自主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法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5元;对个人持股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5元,等它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公开后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按该规定测算缴税,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再次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可用20%税率计税个税,即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45元。
(3)针对拥有本股票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由结合公司国税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台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发放现金股息0.45人民币。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如此类公司股东需我们公司给予代收代缴完税凭证的,在此次分派证券登记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日内向型我们公司给予有关文件(出示需企业提供代收代缴完税凭证的函、个股账户影印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书影印件、有关受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合理证明材料)。
(4)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其红股会由我们公司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缴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规定执行,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45人民币。
(5)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并自行申报交纳,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0.5元(价税合计)。
五、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企业:股
六、有关价格与占比调节状况
自然人股东朱春华、施惠庆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许晓云、酒泉伟、贝政新、王世文、王亮亮、张郁佳、蒋宇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服务承诺:自己拥有企业股票在锁住期届满后2年之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假如企业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股价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经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以上约定的高管增持调价为不少于24.41元/股。
七、摊低每股净资产表明
执行送转股方案后,按新总股本96,320,000股摊低计算出来的2022年度每股净资产为1.65元。
八、相关资询方法
此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按照下述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证劵法律事务部
联系方式:0512-57688197
特此公告。
苏州市可川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今年会官方app在线 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astonwils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今年会官方app下载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