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宁波市领汇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宁波市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领锐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市领锐”)、苏州市汉宁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苏州市汉宁”)原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于2023年2月21日根据询价采购出让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至小于5%;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自占股比例高管增持至小于5%的时候起90个工作日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再次高管增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股份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截止到2023年5月9日,公司股东宁波市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领锐、苏州市汉宁总计高管增持占比合计做到3.3013%;此次股权变动后,宁波市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领锐、苏州市汉宁持有公司的股权数量减少至2,55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降低至2.3387%。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为原总计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浙江省臻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9日接到自然人股东宁波市领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领锐、苏州市汉宁发送的通知函,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告之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和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3、本表中的“高管增持占比”数据信息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状况
注:因四舍五入,“这次变化后拥有股权”各占股比例求和之及与合计数之间有尾差。
三、其他说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为股份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大宗交易减持状况,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不用开展预披露;
3、此次股权变动系原持仓5%之上非第一大股东的稳定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4、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事宜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5、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臻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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