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证券简称:动力装置公示序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5月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丰台科技园星火路8号企业309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以当场网络投票及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会议由董事长何振亚老先生组织,大会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财务主管胡一元老先生列席会议,企业聘用的记录侓师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2年年报全篇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2022年度独董个人工作总结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有关聘任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股权融资及担保额度预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8为中小股东独立记票决议事宜。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公司
侓师:张晓光、邢靓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以上二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当场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在现场进行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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