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证券简称:李子园公示序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审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3,870亿港元,股价为每一股rmb20.04元,募资总额为77,554.8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未税)8,482.50万后,募资净收益为69,072.30万余元。以上募资已经在2021年2月2日及时,早已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集团公司设立了募资专户,对于该募资开展专用账户存放。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募资储放金融机构、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为加强募资管理与应用,维护债权人权益,结合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称“《管理制度》”)。
依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规章制度。公司及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华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靳东分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金东分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金东分行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分公司鹤壁市李子园食品公司、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分公司云南省李子园食品公司、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分公司江西省李子园食品公司、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26日,由于申请办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行请来了承销商,原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中已经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东方投资银行”)承揽,公司及承销商中国东方投资银行分别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金东分行、金华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靳东分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金华金东分行再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承销商中国东方投资银行分别向温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支行、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支行再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定了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以上协议书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企业使用募资时就已经严苛遵循执行。
截止到2023年5月8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存储状况详细如下:
注1:企业2021年6月18日举行的第二届股东会第十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及2021年7月5日举行的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创新中心新项目”调整为“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大厦新项目”。此项目募资实际看向未发生变化。
注2:企业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9日各自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李子园食品公司“年产量7万吨级含乳饮料产业化项目”剩下募资10,190万余元变动看向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李子园食品公司“年产量10万吨级食品类灌装生产线新建项目”。
三、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截止到2023年4月24日,由于募投项目中年产量7万吨级含乳饮料产业化项目已经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结项,将这个募资账户结余募资rmb3,071,115.55元(主要包括募资造成利息费用544,583.98元)转到企业已有资金帐户,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单独募投项目结余募资小于100万或小于此项目募资服务承诺投资总额5%,免以股东会决议和独董、保荐代表人、职工监事发布同意意见。截止到2022年4月24日,此项目结余募资为3,071,115.55元(主要额度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金融机构具体账户余额为标准),占此项目募资服务承诺投资总额的2.05%,小于5%,可免于股东会决议和独董、保荐代表人、职工监事发布同意意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专用账户(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支行:79010122000557472)募资为0元。为了方便企业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企业对于该专用账户办了注销办理手续,以上专用账户销户后,公司和承销商、开户行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也会跟着停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5337证券简称:李子园公示序号:2023-034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度公示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林小忠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7%。以上股权来自先发前限售股份及企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公布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企业先发特定股东林小忠老先生依据先发服务承诺公布减持计划,方案自减持计划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的6个月(即2023年4月13日-2023年10月12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7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7%。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股权变化事宜,减持股份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前不久,公司收到林小忠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5月5日,林小忠老先生已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40,000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1%,此次股份减持规划的高管增持总数已一半以上,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注:以上“多种方式获得”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公司股东因下列缘故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总数一半以上
(二)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公司股东此前已公布的方案、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上市企业是不是公布高送转或筹备并购等重大事情
□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公司将继续关心公司股东林小忠老先生减持计划后续执行情况,并督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以上公司股东将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等存在一定可变性,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会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性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后续工作进展,催促公司股东立即、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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