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权公示序号:2023-023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浙江省卓锦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天津市中安和汇股权基金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津市中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548,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以上股权均是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并且于2022年9月16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
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天津中安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4月29日,天津市中安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0股。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下列缘故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进度:
高管增持时间过半
(二)此次高管增持事宜与控股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公布的方案、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内,上市企业是不是公布高送转或筹备并购等重大事情
□是√否
(四)此次高管增持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减持计划系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长期运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长期运营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总数、费用等可变性,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
(二)减持计划执行会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否
(三)别的风险性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卓锦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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