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证券简称:豪鹏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50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发表于202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45)。现就股东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分红状况
1.以目前总市值81,860,63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配送现钱3元(价税合计),总计分派现钱24,558,191.70元,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资产。
2.自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若企业总股本在此次股东分红实施后产生变化,将根据现钱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总市值81,860,639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配送现钱3元(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2.7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6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3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1.此次股东分红除权日为:2023年5月16日。
2.此次股东分红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17日。
四、股东分红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1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股东分红方式
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7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六、主要参数调节状况
企业一部分公司股东在《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服务承诺,持有个股锁住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个股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本次发行的股价。期内若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以上价钱适当调整。依据上述服务承诺,企业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执行结束后,将会对以上最少高管增持价钱限定作适当调整。
此次股东分红后,我们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于市场价格作出调整,我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程序并公布。
七、资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平湖街道新厦门大学道68号第一栋
资询手机联系人:陈萍
热线电话:0755-89686543
传真电话:0755-89686236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深圳豪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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