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证券简称:索菲娅公示序号:2023-04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根据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下称“复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具有参加此次股东分红的权力。
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执行分配原则时除权日(2023年5月15日)的总市值912,370,038股减掉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权4,893,387股后907,476,65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7.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此次没有进行公积金转增总股本、不派股。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的总额=具体执行回转的总市值×比例,即635,233,655.70元=907,476,651股×0.70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里的股权不具有股东分红的权力,依据市值不会改变标准,执行权益分派前后左右企业总市值保持一致,股票分红总金额摊到每一股比例将减少,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测算除权除息价钱时,按除权日的总市值换算的每一股红股=具体股票分红总额÷除权日的总市值=635,233,655.70元÷912,370,038股=0.6962456元/股。
3、在确保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不会改变前提下,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除权日收盘价格-0.6962456元/股。
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5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权益分派策略的状况
1、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5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计划方案系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的除权日当天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权账户余额为基准,以盈余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不具有参加股东分红支配权,预估发放股利635,233,655.70元(价税合计),实际额度按实际发放状况为标准。2022年度剩下盈余公积结转到下一年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公示已经在2023年5月6日发表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自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执行分配预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计划方案一致。
4、此次分配计划方案的实行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5、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原则就是比例固定不动。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去除已回购股份4,893,387股后907,476,65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7.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6.3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4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7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1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16日。
四、有关除权除息价的测算标准及方法
充分考虑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里的股权不参加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的总额=具体执行回转的总市值×比例,即635,233,655.70元=907,476,651股×0.7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加年底分红,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依据市值不会改变标准,执行权益分派前后左右企业总市值保持一致,股票分红总金额摊到每一股比例将减少,因而,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测算除权除息价钱时,每一股红股要以0.6962456元/股测算(每一股红股=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即0.6962456元/股=635,233,655.70元÷912,370,038股)。
综上所述,在确保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不会改变前提下,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除权日收盘价格-0.6962456元/股。
五、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1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1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七、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仙宁路2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孙天骏
热线电话:020-87533019
传真电话:020-87579391
八、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的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2、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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