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示序号:2023-031
可转债编码:113582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主题活动举办时长: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17:30
●主题活动举办地址:“全景图项目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全景图金融”微信公众平台、“全景图项目路演”APP
●主题活动举办方法:网络在线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人的沟通交流,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将参加由福建证监局、福建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全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的“2023年福建省管辖区上市企业投资人在网上团体招待日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
此次活动以互联网方法举办,到时候企业高管将线上就企业2022本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业绩、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观等投资人关注的问题与投资人开展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允许的情况下就股民广泛关心的问题开展回应。
二、主题活动举行的时长、地址及方法
(一)主题活动举办时长: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17:30
(二)主题活动举办地址:“全景图项目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全景图金融”微信公众平台、“全景图项目路演”APP
(三)主题活动举办方法:网络在线互动交流
三、参与人员
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劲军老先生、董事长助理陈世宗老先生(实际与会人员按实际参加为标准)。
四、投资人参与方法
投资人可在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17:30登陆“全景图项目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或关注公众号:全景图金融,或免费下载全景图项目路演APP,参加此次沟通交流,企业将及时回应投资人的提出问题。
五、资询方法
咨询部门: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手机:0595-22353689、0595-22353679
电子邮箱:investor@torch.cn
六、其他事宜
此次沟通交流后,客户可以根据“全景图项目路演”网址(http://rs.p5w.net)查询此次活动举办情况和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示序号:2023-028
可转债编码:113582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35元(价税合计)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是
一、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4月11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配原则
1.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但存放在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及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
3.多元化分红送转计划方案:
(1)企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459,297,536股,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1,321,869股、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406,750股后股票数,就是以457,568,91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49,120.95元(价税合计)。此次分派不派股,没有进行转增股本。
(2)此次多元化年底分红除权除息计算根据
企业将根据下列公式换算除权除息新房开盘指导价:
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红股)÷(1+流通股变动比例)
①依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申请的分配原则,企业根据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及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即457,568,917股为基准进行分割。因为此次年底分红为多元化年底分红,所述公式计算中红股就是指权益分派实施后企业总市值为基准摊低计算出来的每一股红股,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此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457,568,917×0.35)÷459,297,536≈0.3487元/股
②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开展红股分派,不派股和转增股本,因而,企业流通股本不容易产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因而,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3487)÷(1+0)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1)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及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参加股东分红;
(2)除不参加股东分红的股权以及公司自主派发红利的公司股东外,企业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自己派发目标
自然人股东蔡明小品通、蔡劲军的红股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拥有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及证券基金
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个人和证券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5元;持仓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35元,等它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账户上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
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其所取得的股权收益减征50%记入应纳税额,依照2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缴税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315元。
(3)针对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
结合公司《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按10%税率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0.315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权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根据港股通拥有企业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其红股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帐户发放,依据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出台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4〕81号)的相关规定,由企业按10%征收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315元。针对中国香港投资人中属其它国家税收居民并且其该国和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要求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率小于10%的,公司或者个人可以自己或由代扣代缴个税人,向我们公司税务机关明确提出享有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应按照已缴税款和依据税收协定税额计算公式的应纳税额的差值给予出口退税。
(5)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具体每一股派发觉金为rmb0.35元。
五、有关价格与占比调节状况
1.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按本公式计算开展“火把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变化。此次权益分派结束后,“火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由24.51元/股调整至24.16元/股,详细企业同日公布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结合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若企业在复购期限内产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等总股本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实际调整事项详细企业同日公布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六、相关资询方法
自然人股东可以从工作中日根据下列方法资询此次利益分派开展的相关事宜。
联络单位: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95-22353689、0595-22353679
特此公告。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示序号:2023-029
可转债编码:113582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调节
可转债转股价钱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节前转股价格:24.51元/股
●调整转股价格:24.1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开始日期:2023年5月16日
●火把可转债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自2023年5月16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587号文审批,于2020年5月27日发行了60股票跌停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60,000.00万余元,时限6年。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0]165号文允许,企业60,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可转债编码“113582”。本次发行的“火把可转债”自2020年1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权,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火把可转债全新转股价为24.51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公司在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及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价税合计)。此次分派不派股,没有进行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实际情况详细企业同日公布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及我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协议条款,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会对转股价格作出调整。
因而,企业对火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调整,此次调节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依据上述承诺,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仅涉及到配送股利,此次调节公式计算为:P1=P0-D,P0为24.51元/股,D为0.3487元/股,即火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24.51元/股调整至24.16元/股(四舍五入)。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5月16日起效。火把可转债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自2023年5月16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三、别的
联络单位: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95-22353689、0595-22353679
特此公告。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示序号:2023-030
可转债编码:113582可转债通称:火把可转债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后调节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节前回购价格限制:不得超过55元/股(含)
●调整回购价格限制:不得超过54.65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节开始日期:2023年5月16日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7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允许以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一部分股权,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认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余元、不得超过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5元/股,认购时限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2023-022”、“2023-023”、“2023-025”号公告。
一、回购价格限制调节根据
公司在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及拟回购注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价税合计)。此次分派不派股,没有进行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实际情况详细企业同日公布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依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若企业在复购期限内产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等总股本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因而,企业对此次购买的价格上限作出调整。
二、回购价格限制调节
结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承诺,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55元/股(含)调整至不得超过54.65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将在2023年5月16日起效。具体调价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节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一股红股)÷(1+流通股变动比例)
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仅涉及到配送股利,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股,故企业流通股不产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因为公司本次开展多元化年底分红,所述公式计算中每一股红股指依据总市值摊低调整计算出来的每一股红股0.3487元/股。
综上所述,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5-0.3487)/(1+0)≈54.65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依据《回购报告书》,这次复购资产总金额不少于3,000万余元、不得超过5,000万余元,调节回购价格限制后,依照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复购总数大约为91.49亿港元,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20%。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三、别的
除之上调节外,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宜都无转变。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火炬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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