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4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紫鑫药业”)于2020年6月10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0-049);2021年4月24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13);2021年6月9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0);2021年6月29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5);2021年7月14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9);2021年8月7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42);2021年9月15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3);2021年10月26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62);2021年11月25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2);2021年12月2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3);2022年1月21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4);2022年5月13日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32);2022年8月13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9);2022年12月31日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5);2023年3月1号在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以上公示已经在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披露。
经公司财务部统计分析核查,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产生新增加及降低负债贷款逾期状况。详细如下:
一、新增加负债贷款逾期状况
新增加部分为按照合同约定已经过了到期还款日,企业并未还款或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银行贷款。
二、降低负债贷款逾期状况
降低部分为早期已逾期,现阶段已经与银行申请完贷款展期办理手续,变为正常的贷款的银行贷款。
三、截止本公告日,企业逾期债务额度总计大约为:259,308.31万余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65.5%,占资产总额的25.15%。清单如下所示:
注:上表中贷款逾期本钱,都不包括并未付款利息和因贷款逾期可能出现的合同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等。
四、对企业的危害
1、因债款贷款逾期,企业要面临付款有关合同违约金、税款滞纳金和逾期利息等状况,从而导致企业财务费用增加。负债贷款逾期事宜也会导致企业资金实力降低,加重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对一部分业务流程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可能出现因债款贷款逾期遭遇诉讼仲裁、金融机构账户冻结、财产查封的风险,对平时生产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不排除公司主要帐户查封的概率,企业股票是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性。
2、当前公司正在努力和相关债务人自行和解计划方案,争得尽早与债务人就负债解决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包含但是不限于贷款展期、一部分还款等形式;并且通过加速回收利用应收帐款等形式全力以赴筹集偿还债务资产,妥善处置有关银行贷款逾期事宜。
3、企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推进,依照法律法规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49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控股股东接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的大股东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期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202023003号)。涉嫌限制期买卖紫鑫药业股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将国药集团兆祥(长春市)医药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企业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有关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及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ST紫鑫公示序号:2023-048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股票交易被执行累加
其他风险警示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定)(下称“《上
市规则》”)第9.3.1条第(三)项规定:上市企业发生“近期一个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要被执行暂停上市。企业已经在2023年4月2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依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七)项规定:上市企业发生“企业最近一年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反对意见的内控审计汇报或是鉴证报告”、“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的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要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企业股票碰触其他风险警示情况,要被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累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重要原因
2022年年报经审计后,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
公司已经碰触《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是负数,且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的情况,深圳交易所于2023年5月9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
二、个股类型、通称、证券代码及其推行风险提示起始日期
1、个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仍然是“*ST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化,仍然是“002118”
4、推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期: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5、推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后企业股价的日涨跌停仍然是5%。
三、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期内企业接受投资者资询的主要途径
公司股票交易执行累加其他风险警示期内,企业将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接受投资者的资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所示:
1、联系方式:0431-81916633
2、发传真:0431-88698366
3、邮箱:zixin@zxpc.cn
4、办公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宣布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谨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紫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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