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证券简称:宏和科技公示序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通告债权人缘故
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1名激励对象因出任监事,不再合乎激励条件中关于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允许并对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4.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与此同时由于企业2022年度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埋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达到,董事会允许对已经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总计214.2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在其中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192.75亿港元、预埋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21.5亿港元)。
因为公司实行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授于,公司股本数量已增加至884,800,000股(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故,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股权数量将调整为882,512,500股,公司注册资金都将进一步减少为882,512,500元(具体公司减资金额以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批数为标准)。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通告债务人知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收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电话者始行公示公布的时候起45日内,均有权利凭合理债务文件和有关凭据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贷款担保。债务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上权益的,不容易因而影响到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债务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以上权益的,此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条件继续执行。企业各债务人如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关贷款担保,应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向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规定,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凭证实债务关系存有的合同书、协议书及其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企业申报债权。债务人为企业法人,需另外带上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由他人申报,除了上述文档外,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需另外带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他人申报,除了上述文档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申报实际方法如下所示:
债务人可采取当场提交、信件或发传真方法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备案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园区秀沿路123号—董秘办
2、申报日期:2023年4月28日起45日内9:00-12:00;14:30-17:30(休息日及法律规定节假日除外)
3、手机联系人:孙小虎、陶静
4、联系方式:021-38299688-6666
5、发传真:021-68121860
6、电子邮件: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类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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