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证券简称:李子园公示序号: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浙江省丽水市水珠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水珠泉企业”)方案自增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权,加持经营规模不少于rmb1,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余元。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4号)。
●增持计划执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水珠泉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加持公司股权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1%,总计加持总金额rmb10,050,788.00元。此次增持计划执行结束。
2023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水珠泉企业开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大股东水珠泉企业
(二)已拥有股权的总数、占股比例状况: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水珠泉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有关情况表明:此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水珠泉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加持或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此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2022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4号)。公司控股股东水珠泉企业计划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11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权,加持经营规模不少于rmb1,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余元。
此次加持的目的在于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自信与价值认同,及其为了维护股票价格稳定性和股东利益。
三、增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水珠泉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加持公司股权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1%,总计加持总金额rmb10,050,788.00元,加持后,水珠泉企业立即持有公司股份97,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2%,已经超过增持计划额度低限。截至本公告日,此次增持计划执行结束。
此次增持计划执行前后左右,水珠泉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事宜表明
1、此次加持个人行为合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
2、此次增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股权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企业将持续关注加持行为主体加持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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