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证券简称:良信股权公示编号:2023-04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1、此次股东会举办期内并没有提升或否定提案现象发生。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3、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二、会议召开状况
1.召集人:企业第六届股东会
2.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3.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在下午
(2)网上投票: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自然人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开展决议,假如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论为标准;假如网上投票中反复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论为标准。
4.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企业一号会议厅(详细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申江大道北2000号)。
5.节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大会参加状况
1、大会整体参加状况: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27人,意味着股权406,836,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2%。
在其中:参加此次股东会决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20人,意味着股权129,397,686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1.52%;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参加当场网络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13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280,686,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9%。
3、网上投票状况: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4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126,150,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21%。
4、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印证侓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四、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依照会议方案,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决议。决议表决效果如下所示: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28,6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2%;抵制7,5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8%;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0,1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42%;抵制7,5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58%;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406,830,056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99.9985%;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0015%;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129,391,586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953%;抵制6,10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47%;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决议结论:以上提案,允许311,991,769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76.6873%;抵制94,844,387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23.3127%;放弃0股,占参会有投票权股份的0%。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553,299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6.7032%;抵制94,844,387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73.2968%;放弃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市)法律事务所到场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觉得:根据现场鉴证,本所侓师确定,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的人员具备合法的资质,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决议流程和结论真正、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定真实有效。
六、备查簿文档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良信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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