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科技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包括: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销售”);
2.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
本次担保金额:
1.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2.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为满足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等,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2.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为加快公司汽车业务发展,促进产品销售,公司子公司睿蓝销售拟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机构合作,在相关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为经销商库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通过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合作,公司可以实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提升公司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子公司睿蓝销售拟在2023年度为购买公司汽车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方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上述担保计划的具体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
上述担保额度审批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行业内普遍接受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公司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能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及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汽车回购担保亦是常见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7.45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1.16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证券简称:力帆科技公告编号:临2023-020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聘任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天衡事务所,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目前合伙人数量84人,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8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天衡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度年末数1,656.56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无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浩,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浩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无自律处分。具体如下: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天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事务所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该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生效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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