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7076债券简称:中宠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0,999,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407%。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3,510,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489,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598,7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36%。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9,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489,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6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3回购方式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4回购价格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用途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1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同意130,2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0%;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36,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666%;反对76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控股孙公司拟投资建设美国第二工厂项目的议案》。
同意130,755,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2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54,2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2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44,3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超、黄彦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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