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公告编号:2023-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用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民爆器材仍是公司经济发展的支柱,为顺应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趋势,公司现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有五大板块:民爆器材板块、化工产品板块、矿业产品板块、工程爆破服务板块和现代物流板块。主导产品及用途如下:1)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采矿、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包括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和数码电子雷管等。膨化硝铵炸药:岩石膨化硝铵炸药适用于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改性铵油炸药:适用于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乳化炸药:2号岩石乳化炸药适用于露天及无可燃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地下爆破工程;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适用于有可燃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乳化震源药柱适用于中、低阻抗地质条件地震勘探;高能乳化震源药柱适用于中、高阻抗地质条件及高分辨地震勘探震源。数码电子雷管:数码电子雷管在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提高工程爆破的综合效益方面具有很大潜力。特别适用于逐孔精准毫秒延期爆破、毫秒延时干扰减振爆破、大规模无地面雷管毫秒延期爆破、恶劣环境高可靠性爆破、高安保要求爆破、精细爆破等高技术爆破。2)化工产品硝酸铵:硝酸铵主要作为工业炸药的原材料,还可用于硝基复合肥生产、尿素硝酸铵溶液生产及医药和其他硝酸盐生产。硝基复合肥:硝基复合肥适用于温室大棚作物、喜硝态氮大田作物及花卉、果树、蔬菜、烟草、棉花等经济作物,特别适合于旱地作物施用,适用于弱酸性、中性及偏碱性等各类土壤,可用作基肥和追肥。3)工程爆破服务公司目前在湖北、宁夏、贵州、山东、新疆、辽宁、广西等地拥有从事工程爆破业务的分子公司,上述分子公司主要在其省内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矿山开采等提供工程爆破服务业务。4)矿业产品建筑石料:公司目前生产的石料产品主要以不同规格型号的碎石组成集料的形式用于水泥、沥青、碎石稳定土等各类混凝土和稳定材料中;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河岸等建筑工程的辅助工程中;同时可以以装饰材料的形式应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和带有美化效果的场合以及用于石灰石等的生产。纳米碳酸钙:公司目前生产的纳米碳酸钙产品为用于硅酮胶粘剂和汽车胶粘剂的活性纳米碳酸钙,具有白度高、比表面积大、活性好、吸油值稳定等特点,性能方面具有优异的填充和补强双重作用、良好的触变性、分散性、可控可调的胶体流变性能,属于国内中高端产品。公司新开发的光伏胶钙系列产品拥有强度高、分散好、耐臭氧性和抗化学腐蚀性好、耐高低温性强等特点,已被广泛应用于光伏领域,为其组件提供粘接密封,产品性能稳定,口碑良好。5)运输服务公司拥有1个铁路专用线运输公司、10个危险品货物运输公司,可开展多式联运、有效衔接转换,充分保证公司民爆器材及相关产品运输。(2)公司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对合格供方资格进行统一管控,每年底统一组织评审,综合考察供方规模、资质、供货能力及过往供货业绩决定是否将其纳入或保留在合格供应商管理库内,每种原材料合格供方不得少于三家。公司执行物资采购计划制度,各需求单位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物资消耗定额及库存情况,编制月、周及临时采购计划。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的主要原材料中,硝酸铵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提供;包装材料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华新材提供。硝酸铵主要原材料为合成氨,主要由凯龙楚兴全资子公司凯晖化工自产;合成氨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目前主要采取与大型煤炭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方式进行采购。纳米碳酸钙的主要原材料为石灰石和煤,主要通过公司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除上述情况外,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内有两家及以上单位使用或能形成较大采购批量的或进行储备采购的大宗物资,按照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供货方;其他情况则由需求单位采购部门按照“比质比价”原则采购,且两种方式下投标/比价单位必须不少于三家。公司执行严格的采购合同制度,其中大宗材料采购签订年度合同,供应商根据公司阶段性需求,分期、分批组织供货。公司对采购价格进行严格管控,成立价格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价格监管办公室,对非招投标采购模式下的物资采购价格上调进行审定,招投标采购则需将结果报价格监管办公室备案。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制定年度产量计划,并列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至各分子公司执行。①民用爆炸物品公司在备有安全库存的基础上以销定产,并且民用爆炸物品全年产量不能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月计划编制生产月计划、安排生产班次,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周计划,进行分解,形成每日的生产作业令,并下达给各生产班组,由各生产班组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成本管理制度。②化工产品硝酸铵生产具有连续化生产的特点,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停车。复合肥生产则是在考量硝酸铵供应量并保有一定库存量的基础上以销定产,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公司的复合肥存在部分的委托加工情况,上述委托加工均签订正式合同,且会委派人员到受托企业实地考察受托方的生产装置及其他相关质量保证的软硬件措施,并参与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合成氨生产线亦具有连续化生产的特点,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停车,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节合成氨、碳酸氢铵等产品的生产比例。③矿业产品石料生产则结合矿藏量、产能及市场需求情况等进行排产。纳米碳酸钙生产结合市场需求,以销定产。3)销售模式①民用爆炸物品目前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采用通过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和直接向终端用户直销并重的模式,其中省内主要维持原来通过民爆经营企业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模式,省外则以直供给终端客户的模式为主。公司乳化震源药柱产品直销给中石油、中石化等终端用户。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流程上,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可在销售合同的范围内根据需求节奏向公司提出具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和发货。与此同时,客户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在“两证”齐备的条件下公司向客户发货;货物运到后,客户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回缴两证。在买卖行为成交后的3日内,公司与购买方都必须将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②化工产品公司硝酸铵产品采取直销的方式,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厂家为主要目标客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购买硝酸铵,直接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其他企业购买硝酸铵,须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流程与上述民爆产品流程基本一致。硝基复合肥主要采取全国各地农资公司代理销售和向大型化肥品牌商直销两种模式。合成氨主要是凯龙楚兴自用生产硝酸铵,极少量外销通过罐装车销售给磷铵等化工产品生产企业。③矿业产品石料则主要直接或通过中间商销售给省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建材公司;纳米碳酸钙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将硅胶钙、汽车钙、MS胶钙产品销售给建筑密封胶行业、汽车胶粘剂行业、光伏和装备式建筑等领域的客户。(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公司系我国民爆行业优势骨干企业,是我国目前品种门类最齐全的民爆生产企业,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可以给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1)公司持续加大结构调整,大力推行“一体化”模式,促进公司做粗做长产业链,实现了规模效应及集约化发展;2)报告期内努力克服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压力和资金压力,主要产品民爆器材、硝酸铵、复合肥产品实现价量双升,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做出规范,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应当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解释15号,并依据解释1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解释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5号,并对2021年度按原相关规定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在建工程部分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783证券简称:凯龙股份公告编号:2023-0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18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28,854,8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66,873.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087,926.9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9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12月3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后款项537,551,600.00元划入公司下列账户: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222,840,000.00元转由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280,000.00元转由凯龙楚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015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爆破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1,520,000.00元转由凯龙爆破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23,114,3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14.82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到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凯龙楚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金楚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晋煤金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凯龙楚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18年5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需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于2020年9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8.62万元,公司将按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2、公司2018年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776.69万元,公司将按募集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3、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4、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为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实施。凯龙楚兴公司未对改造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该项目实际效益为根据凯龙楚兴公司经营情况,合理分配费用,测算确认改造项目产出实现效益情况,其中所得税费用按照改造项目实现利润总额乘以凯龙楚兴公司适用所得税率15%确认。
5、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4,622.42万元。2016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23,725.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置换6.13万元。
6、公司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9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010007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421.80万元。2019年1月9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1,421.80万元。
7、2016年4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2016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7年7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7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9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0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1年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2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12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投资,由于湖北及附近地区工程爆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社会、政府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大量采石场、矿山等停业整顿或关闭,使得需要现场混装的项目减少,爆破市场持续萎缩。公司目前已投入的设备已可满足市场需求,持续投资该项目可能会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公司募集资金中对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投资,由于市场竞争者较多,供应已相对饱和,公司从实际出发,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去重建销售渠道,开拓新客户有较高的市场风险,且公司已失去先发优势。
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已有产能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及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
2018年2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
2019年,通过组织技术和市场专项调研,公司认为硝酸铵钙产品目前虽然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使用范围较为狭窄,主要用于叶菜类作物;同时存在国内生产工艺较为落后、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取消“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10万吨/年硝酸铵钙装置建设。
凯龙楚兴公司原有一座颗粒硝酸铵造粒塔,由于当前多数民爆企业使用硝酸铵溶液替代颗粒硝酸铵作为炸药原材料进行生产,颗粒硝酸铵市场需求逐渐萎缩,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决定“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中3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装置的部分产能改为利用原有的颗粒硝酸铵造粒塔进行技术改造形成。
合成氨作为硝酸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约占硝酸铵生产成本的70%左右。公司为了实施做长做粗产业链计划,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环保水平,增强公司在硝酸铵及硝基复合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增长和主要原材料保障供给的内在需求,于2018年同时投资建设“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和“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主要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进行投资建设,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已形成一定缺口。考虑到该项目为募投项目“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的上游配套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行对于“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目”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经综合考虑上述两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2019年11月1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原计划投入“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煤金楚公司。
2020年9月,凯龙楚兴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晋煤金楚公司。合并完成后凯龙楚兴公司存续经营,晋煤金楚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原实施主体晋煤金楚公司变更为凯龙楚兴公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相关土地、建设手续的办理受阻,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鉴于目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设立了武汉研究院,已基本能保证公司相关研发的配置,同时由于目前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暂未启动,该项目为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为充分发挥项目效能,公司子公司凯龙楚兴公司依据项目的重要性计划先将40万吨/年水溶性硝基复合肥和20万吨/年缓控释复合肥生产线设计建设项目、合成氨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建成达产,使公司复合肥产品形成规模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项目。鉴于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时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决定终止“农化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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