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2年全年(以下简称“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共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076.29万元,其中计提22,212.58万元,转回18,136.29万元。
单位:万元
二、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净增加额4,054.06万元,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额22.23万元,合计4,076.29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4,076.29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3,057.22万元。
三、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190.35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8,136.29万元,主要涉及以下资产: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本报告期共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699.83万元,主要涉及质押股票东方园林(002310)。转回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5,463.03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法院裁定将质押股票利源精制(002501)过户到公司抵偿股票质押融资款,并将未收回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而转回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应收利息
公司本报告期转回应收利息坏账准备2,613.92万元,主要是转回前期计提的股票质押利息坏账准备。
3.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本报告期共计提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373.32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法院裁定将质押股票利源精制(002501)过户到公司抵偿股票质押融资款,并将未收回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6,995.92万元。本报告期计提福星门业债项目坏账准备708.48万元,计提华晨汽车债项目坏账准备1,097.63万元,子公司东方基金计提应收管理费坏账准备1,362.02万元。转回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2.48万元,主要是收回前期其他应收款项。
4.融出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共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117.20万元。
5.债权投资
公司本报告期共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6.86万元,为公司子公司东方基金处置债权投资转回减值准备。
(二)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2.23万元,为子公司渤海期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22万元,东方基金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1万元。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3-0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2、12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其他议案均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7.01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7.02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议案10、11、12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需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议案5、6、7、9、10、11、12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1.《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上述听取事项1、事项3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听取事项2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至12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15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提案组,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投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GB3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GB3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3-0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主要包括公司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和公司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开展的证券和金融服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日常业务。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决,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洪东先生、项前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亚泰集团、吉林信托等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子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三)上一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1.以上交易事项均为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3)。
2.以上交易事项在2022年度的预计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无固定的获批额度,亦不存在超过获批额度开展交易情况。
3.上表中个别项目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在计算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时按保留两位小数取值为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亚泰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注册资本:32.49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亚泰集团总资产5,413,130.23万元,净资产1,207,095.42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9,651.77万元,净利润-98,418.3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亚泰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81%股份,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二)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亚泰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
1.吉林信托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洪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7亿元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主要经营范围:(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吉林信托总资产708,969.00万元,净资产130,818.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1.18万元,净利润5,130.6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信托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11.80%股份,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三)项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3月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信托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银华基金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亿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62,401.12万元,净资产390,133.4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995.48万元,净利润81,741.2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银华基金18.9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华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立董事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除前述关系外,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无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其他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证券和金融服务
证券和金融服务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相提供的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经纪业务、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服务、存款服务、研究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或投资顾问服务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服务的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及发布的存贷款利率等,经公平协商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监管部门允许的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工具、同业拆借、衍生品交易等。上述各项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参照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董事会对《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3-0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崔军,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崔军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今年会官方app在线 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astonwils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今年会官方app下载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