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证券简称:中伟股权公示序号:2023-03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并没有否定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出现。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股东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主持:老总邓伟明先生
4.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4月13日在下午2: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4月13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6.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会议厅
7.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股东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名,意味着股权414,38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897%。
2.现场会议公司股东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5人,意味着股权377,477,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2867%。
3.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4人,意味着股权36,904,8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030%。
4.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中小股东(除企业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共26人,意味着股权37,080,7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92%。
5.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参会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通过用心决议,以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递交此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展开了决议,并通过如下所示决定: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该提案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7,052,653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242%;抵制28,1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7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选举结论:允许37,052,653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9242%;抵制28,1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758%;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关系公司股东邓伟明(拥有股票数21,121,567股)、湖南省中伟控股有限公司(拥有股票数344,000,000股)、怀化弘新成达企业管理服务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拥有股票数12,180,000股)、陶吴(拥有股票数813,460股)都已回避表决。
2.表决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提案决议结果显示:允许414,104,842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330%;抵制277,476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670%;放弃2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选举结论:允许36,803,275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9.2517%;抵制277,47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7483%;放弃2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3.表决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提案决议结果显示:允许413,766,008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8513%;抵制616,31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1487%;放弃2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选举结论:允许36,464,441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8.3379%;抵制616,31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621%;放弃2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湖南省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全过程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这次股东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及会议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湖南省启元法律事务所有关中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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