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证券简称:青达环境保护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股份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截止于2023年5月22日,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冰轮环境”、“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拥有青达环境保护6,342,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6.70%。上述情况股权不会有质押贷款、冻洁及其它一切支配权限定。
●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接到自然人股东冰轮环境发送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达环保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告之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2、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冰轮环境根据转融通方法外借所持有公司股份为1,893,400股,以上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所涉及股权不出现所有权转让。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后,冰轮环境拥有青达环境保护6,342,400股股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还有另外1,893,400股处在转融通外借情况。
2、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和限制转让状况。
3、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法违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以及相关服务承诺。
4、数据信息末尾数差别系四舍五入而致。
三、所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系股东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改变。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导向性政策规定,此次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4、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先前约定的状况。公司将继续并督促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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