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证券简称:川宁生物公示序号:2023-042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新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已经在2023年5月5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际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企业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2,222,80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06,720,400.00元,总公司剩下盈余公积459,323,832.52元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分派。企业2022本年度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企业2022本年度支付现金方法分配股利累计为206,720,400.00元,占2022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的50.23%,合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此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根据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2,222,8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93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837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86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93000元;持仓超出1年,不用补交税款。】
二、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26日
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6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式
1、企业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29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五、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新疆伊犁州新疆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产业园区拱宸路1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顾祥
热线电话:0999-8077777-9278
传真电话:0999-8077667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转增股本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4、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新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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