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示序号:2023-L1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举办状况: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17日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7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
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的随意时长。
(3)举办地址: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商务大厦A座
6901-01A模块。
(4)举办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
(5)召集人:董事会
(6)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周磊老先生
(7)此次会议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大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2人、意味着股权224,784,7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29.9748%。
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0.0000%;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2人,意味着股权224,784,7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29.9748%。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状况为: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1人,意味着股权13,7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0.0018%。
在其中:到场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1人,意味着股权13,7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总股份的0.0018%。
3、这次股东会以当场加腾讯官方会议的形式举办,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律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提案选用当场决议和网络投票选举方法。
提案1:有关《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84,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2:有关《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71,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39%;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6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3:有关《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引言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84,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4:有关《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71,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39%;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6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5:有关《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84,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6:关于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71,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39%;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6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7: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84,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提案8:有关2022本年度执行董事、公司监事薪资的议案
①决议状况:
允许224,771,0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939%;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6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
允许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抵制13,7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00.0000%;放弃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②决议结论:提案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吴瑶、陈梦翔
3、法律事务所责任人:赖继红
4、总结性建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质、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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