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因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因特高新科技”、“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超过2,200.00亿港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科创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459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因特高新科技”,股票号为“301399”。
外国投资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或“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rmb43.9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达到2,200.00亿港元。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自然人股东没有进行公开发售股权。
本次发行价钱不得超过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布募资方法成立的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孰低值,故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不用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分配向发行人的高管人员和骨干员工资管计划及其它外界投资人的战略配售。根据本次发行价钱,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不用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往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原始战略配售与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的差值110.00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后选用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战略配售回拔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1,573.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71.5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627.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28.50%。
依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在网上投资人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6,933.07879倍,高过100倍,外国投资者和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将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440.00亿港元)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回拔后,本次发行的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1,133.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51.50%;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1,067.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48.50%。回拔后,此次网上发行的中标率为0.0245454356%,合理认购倍率为4,074.07723倍。
本次发行的在网上、线下申购交款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5月16日(T+2日)完毕。
一、新股申购状况统计分析
主承销商依据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对此次在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申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论如下所示:
(一)在网上新股申购状况
1、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股):10,217,285
2、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金额(元):449,458,367.15
3、在网上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总数(股):452,715
4、在网上投资人放弃认购金额(元):19,914,932.85
(二)线下新股申购状况
1、网下投资者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股):11,330,000
2、网下投资者交款申购金额(元):498,406,7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权总数(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线下占比限购状况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时候起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本次发行中,线下占比限购6个月股权数量达到1,135,692股,约为网下发行数量10.02%,约为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5.16%。
三、主承销商承销状况
本次发行的在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权均由主承销商承销,本次发行主承销商承销股权数量达到452,715股,承销总金额19,914,932.85元,承销股权总数占此次发行新股总数的2.0578%。
2023年5月18日(T+4日),主承销商将承销资产与在网上、网下投资者交款申购资金扣减证券承销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将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递交股份登记申请办理,将承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特定股票账户。
四、本次发行花费
注:之上发行费都不含企业增值税,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存有细微差别,为四舍五入导致。发售服务费其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合同印花税,计税基础为扣减合同印花税前募资净收益,税率为0.025%。
五、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联系电话
在网上、网下投资者对该公示所发布发行结论如有疑问,请向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络,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方式:021-80106022、80105911
外国投资者:浙江省因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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