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证券简称:凯撒文化公示序号:2023-02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斯(我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94号)(下称“《问询函》”),要求其就《问询函》相关的事宜做出书面说明,并且于2023年5月17日前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并向外公布。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董事会十分重视,马上组织各利益相关方及中介服务就《问询函》涉及到的难题对相关事项和信息作进一步的整理、填补及核查。为保证回应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将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时对《问询函》问题给予回复并向外公布。在这段时间,企业将按照规定,积极推动有关工作,及时完成《问询函》的回应工作中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相关企业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有关公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斯(我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股票号:002425股票简称:凯撒文化公示序号:2023-029
维斯(我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股价异常波动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维斯(我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凯撒文化”)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三个交易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5日和5月16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累计超过2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二、企业关心及核查有关情况表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需求,企业展开了必需核查,现对相关核实表明如下所示:
1、企业没有发现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性新闻媒体了很有可能或已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企业最近经营情况正常的,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会有应公布但未披露的信息。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情况。
6、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存不存在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董事会确定,公司现阶段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2、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企业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发表正式公告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斯(我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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