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727股票简称:一心堂公示序号:2023-034号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并没有提升、否定或调整提议。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在下午14点。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6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的随意时长。
2.举办地址:一心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3.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及网上投票
4.召集人:本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老总阮鸿献老先生
6.会议报告于2023年4月21日发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大会股东、股东代表及授权委托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一共有22人,意味着股权317,848,01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96,023,425股53.3281%。在其中:
1、参与当场投票选举股东、股东代表及授权委托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11人,意味着股权281,895,794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96,023,425股47.2961%;
2、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1人,意味着股权35,952,21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96,023,425股的6.0320%;
3、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大会的中小股东总共14人,意味着的股权为36,000,81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596,023,425股的6.0402%;
4、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对此次股东会展开了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记名投票及网上投票方法紧密结合决议,决议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实际决议情况如下:
1.决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793,3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28%;
抵制5,1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6%;
放弃49,6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5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46,1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8481%;抵制5,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142%;放弃49,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1378%。
决议结论根据。
2.决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793,1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27%;
抵制5,3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7%;
放弃49,6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5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45,9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8475%;抵制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147%;放弃49,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1378%。
决议结论根据。
3.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793,3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28%;
抵制5,1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6%;
放弃49,6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5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46,1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8481%;抵制5,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142%;放弃49,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1378%。
决议结论根据。
4.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838,6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0%;
抵制9,4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0%;
放弃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91,4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9739%;抵制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26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5.决议《关于公司2022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793,1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27%;
抵制5,3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7%;
放弃49,6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5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45,9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8475%;抵制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147%;放弃49,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1378%。
决议结论根据。
6.决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
允许317,793,11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827%;
抵制5,3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7%;
放弃49,600股,占参加决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5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为:允许35,945,9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99.8475%;抵制5,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0147%;放弃49,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0.1378%。
决议结论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李达、郑婷婷。
3.总结性建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心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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