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序号:2023-027
债卷编码:127031债卷通称:洋丰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现象
1.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早已2023年5月1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一致。若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能参加股东分红的总股本产生变化,则是以执行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日可参加股东分红的总市值,依照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分派总金额作出调整。
3.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市值未产生变化。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时长不得超过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今后的2个月。
5.此次可参加股东分红的总股本为1,254,732,942股(已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所持有的49,796,348股企业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分红总共250,946,588.40元。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304,529,290股去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348股)后1,254,732,94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22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23日。
四、利益分红派息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2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23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份的股利分配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先发后增发股票。
3.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有关除权除息价的测算标准及方法
充分考虑本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里的股权不参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的总额=(具体总市值—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权)×比例,即250,946,588.40=(1,304,529,290—49,796,34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加年底分红,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依据市值永恒不变的标准,执行权益分派前后左右企业总市值保持一致,股票分红总金额摊到每一股得比较将减少。因而,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除权除息购买价时,每一股红股要以0.192366元/股测算(每一股红股=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即0.192366元/股=250,946,588.40÷1,304,529,290)。
综上所述,在确保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不会改变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按上述标准及计算方法实行,即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后除权除息价钱=除权日收盘价格—0.192366元/股。
七、资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新洋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资询详细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儿湖北路附7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魏万炜郑丽
热线电话:0724-8706677
发传真:0724-8706679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登记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3.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2证券简称:新洋丰序号:2023-028
债卷编码:127031债卷通称:洋丰可转债
新洋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可转债转股调价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编码:127031债卷通称:洋丰可转债
2.调节前转股价格:rmb17.57元/股
3.调整转股价格:rmb17.38元/股
4.转股价格调节生效时间:2023年5月23日
一、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节的有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20号”文审批,公司在2021年3月25日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10.00亿人民币。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1]414号)文允许,企业公开发行10.00亿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洋丰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31”。依据《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二、此次转股价格的变化状况
1.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304,529,290股去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49,796,348股)后1,254,732,942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企业将在2023年5月22日(除权日)执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主要内容详细同一天公布于证监会特定信息公开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
因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所持有的49,796,348股公司股权不具有股东分红支配权,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依据市值不会改变缘故,公司本次具体股票分红的总额=(具体总市值—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权)×比例,即250,946,588.40=(1,304,529,290—49,796,348)股×0.2元/股。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除权除息购买价时,每一股红股要以0.192366元/股测算(每一股红股=股票分红总金额÷总市值,即0.192366元/股=250,946,588.40÷1,304,529,290)。
2.转股价格调节结论
依据《募集说明书》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洋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节如下所示:
P1=PO-D=17.57—0.19=17.38元/股
变更后的“洋丰可转债”转股价格为17.38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3日(股票除权日)起起效。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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