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证券简称:宏德股权公示序号:2023-02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召集人:企业第二届股东会
2、举办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5月15日在下午2:00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5日
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系统实现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系统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2023年5月15日15:00的随意时长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权研发基地会议厅
4、举办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
5、除权日:2023年5月8日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值为54,801,547.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67.1588%。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共10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值为54,784,547.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67.1379%。
(3)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值为17,000.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0208%。
(4)中小股东网络投票状况
当场和网上投票列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投票权的股权值为3,509,275.0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4.3006%。中小股东就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直接或是总计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5)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其中不少执行董事根据视频会议系统方法参加了本次大会),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北京华联(郑州市)法律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提案开展决议,提案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3.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7.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8.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9.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10.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0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决议状况:54,784,5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90%;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10%;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10.0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杨金德先生、刘君老先生、南通市尊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15,217,533.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8884%;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16%;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1,818,957.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0741%;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9259%;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1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系公司股东宋永华老先生、王进老先生、卞精东老先生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51,181,047.00股赞同,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68%;17,000.00股抵制,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32%;0股放弃,占参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在其中,列席会议持有公司5%下列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董监高)决议状况:3,492,275.00股赞同,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56%;17,000.00股抵制,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844%;0股放弃,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拥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
决议结论: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华联(郑州市)法律事务所分派刘梁律师、郭保朝侓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印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觉得:江苏省宏德特殊构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召集人资质、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事宜及其表决方式、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均达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申请的决定均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华联(郑州市)法律事务所有关江苏省宏德特殊构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华联(郑律)法字第(2023)05001号)。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宏德特殊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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