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5证券简称:和兴机电工程公示序号:2023-033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市和兴机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24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具有总市值64,666,8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12.50元(价税合计)。年度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分派。如在分配原则实施后,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将根据“股票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动不会改变”的基本原则对比例作出调整。
2、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比例保持一致。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64,666,8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2.5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1.25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2.5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1.25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19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22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份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先发前增发股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调节主要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青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华、冯以琳,大股东杭州市和兴集团有限公司,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杭州市海泰精粹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刘雪峰、童建恩、田美华在《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服务承诺:假如自己/本公司持有个股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有年底分红、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则作除权除息解决,以上股价作适当调整。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为46.81元/股,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以上公司股东在承诺期限里的最少高管增持价格由46.81元/股调整至45.56元/股。
七、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明月路159号塞思财富广场A座3402室
资询手机联系人:田美华、方青
热线电话:0571-22913450
传真电话:0571-22821040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确定权益分派计划方案落实措施时长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市和兴机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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