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9证券简称:ST中嘉公示序号:2023-19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被上诉人”)于2023年5月12日接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重要诉讼事宜的相关情况及早期公布状况
公司和王艳魁及其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统称“申请者”)就2018年3月27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件事宜,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给予审理。本诉讼事项工作进展,公司已经按相关规定立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详细企业分别在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8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24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和《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24)。此诉讼事宜于2022年2月19日、2022年12月29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判,现阶段仍待裁定。
二、诉讼事项工作进展
公司在2023年5月12日接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关键具体内容如下:有关申请者与被上诉人中间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引起的异议诉讼案,经此案首席仲裁员申请办理,由本会理事长准许,此案审理期限增加90日。
三、企业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此次通告前,企业未公布且没有做到重大诉讼(诉讼)公布标准化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总共5起,涉案人员总额大约为134万余元,详情如下:
我们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四、此次诉讼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可能会影响
根据谨慎原则,企业已经在2021年对中天嘉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称“嘉华信息内容”)投入的可收回金额开展可能,依照预估可收回金额与帐面价值的差值计提减值损失12.36亿人民币;与此同时,将2018年6月1日合并日至2021年无法控制日开始嘉华信息内容列入合并报表区域范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扣减股票分红后总计2.87亿人民币转到2021年度投资损失。因此次的诉讼最后的结果具备可变性,现阶段不确定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五、其他事宜表明
企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工作进展,并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要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簿文档
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2639号仲裁案延长审限通知》。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内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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