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证券简称:诺泰生物公示序号:2023-029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江苏省诺泰澳赛诺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诺泰生物”或“企业”)公司股东建德市上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把管理方法”)持有公司股份8,809,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自然人股东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五星微生物”)持有公司股份10,31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自然人股东潘婕持有公司股份2,348,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上把管理方法、五星微生物、潘婕做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10.07%股权。
公司在2022年8月27日公布《关于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五星微生物开展存续分立,公司分立为五星微生物和建德市星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星联管理方法”)。五星微生物存续分立后拟向其持有的10,314,700股所有出让至星联管理方法,星联管理方法将传承五星微生物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所有承诺事项,并和上把管理方法、潘婕做为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1,4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星联管理方法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五星微生物仍持有公司股份10,314,700股。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的推进,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自然人股东上把管理与潘婕因本身融资需求,上把管理方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总计不得超过5,506,120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58%;潘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总计不得超过2,348,906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10%。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且随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实现,且随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上把管理方法、潘婕、五星微生物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以上公司股东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期内均是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11月21日。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依据《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把管理方法、潘婕服务承诺:
(1)自诺泰生物个股在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个人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本公司/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本公司/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锁住期届满后,本公司/自己高管增持所持有的企业股票时,需提前将高管增持意愿和高管增持总数等相关信息以书面材料方法通告企业,并由企业立即予以公告,自公司新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自己即可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本公司/自己持有企业股份锁定期(包含延期的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自己不容易帮助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方法违规减持公司股权。
本公司/自己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股权锁住及高管增持的有关服务承诺,并且在上述情况约定的股权锁住届满后,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9号)、上海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如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对股权转让、高管增持另有要求,则本公司/自己将根据有关要求实行。
如本公司/自己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或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本公司/本人承诺违规减持企业股票所得的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自己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企业,则企业有权利将应对本公司/自己股票分红内与违规减持所得的相同金额并入公司所有。
(2)潘婕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自诺泰生物个股在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自己/本公司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自己/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2.以上股权锁定承诺为自己/本公司真实的意思,自己/本公司自行接纳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广大群众的监管,若违背以上股权锁定承诺,自己/本公司将于诺泰生物股东会及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就不履行股份锁定期服务承诺向诺泰生物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与此同时将于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情形下十个买卖日内复购违反规定卖出去的个股,并于复购进行之日起全自动增加拥有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
(3)上把管理方法做为潘余明或潘余明儿女潘枝、潘叶持仓的公司,并对股权锁住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所示进一步承诺:
“在相关锁住届满后2今年年底,潘余明、潘枝、潘叶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的股权,其功直接和间接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本次发行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时企业股票的股价(下称“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股市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乃为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潘余明、潘枝、潘叶根据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会自动增加6月。若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且在新三板转板之后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解决股价开展除权除息解决。在潘余明出任诺泰生物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职位期内,或者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在潘余明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潘余明、潘枝、潘叶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的股权,每一年转让公司股权不得超过潘余明、潘枝、潘叶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的股权总量的25%;则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潘余明、潘枝、潘叶根据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的股权。”
(4)潘余明做为董事,并对根据五星微生物、对子女潘枝、潘叶根据上把管理方法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开展锁定的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所示进一步承诺:
“1.自诺泰生物个股在新三板转板之日起12个月,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2.在相关锁住届满后2今年年底,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直接和间接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本次发行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时企业股票的股价(下称“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股市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乃为该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会自动增加6月。若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且在新三板转板之后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解决股价开展除权除息解决。
3.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确定时限(包含延期的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高管增持直接和间接持有企业股票时,需提前将高管增持意愿和拟减持总数等相关信息以书面材料方法通告企业,并由企业立即予以公告,自公司新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即可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4.在自己出任诺泰生物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职位期内,或者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在自己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每一年转让公司股权不得超过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和本人直系亲属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5.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股权锁住及高管增持的有关服务承诺,并且在上述情况约定的股权锁住届满后,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9号)、上海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如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对股权转让、高管增持另有要求,则自己和本人直系亲属将根据有关要求实行。
6.如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或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高管增持企业股票的,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服务承诺违规减持企业股票所得的(下称“违规减持所得的”)归公司所有。如本人及其自己直系亲属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企业,则企业有权利将应对建德市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德市上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红内与违规减持所得的相同金额并入公司所有。”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自然人股东因本身业务发展要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数量及费用等有待观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有关公司股东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诺泰澳赛诺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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