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基金托管人”)已经在2023年5月12日在《证券日报》和基金托管人网址(www.zsfund.com)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且于2023年5月15日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证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成功召开,现公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工作会议基本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基金托管人”)通过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信方式举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的计划方案如下所示:
1、会议召开方法:通信方式。
2、大会投票选举起始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1日17:00止(以基金托管人接到表决票为准)。
3、大会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址:
基金托管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海陆家嘴西街99号万向球商务大厦10楼
手机联系人:张坤
联系方式:021-60350805
邮政编码:200120
请于信封袋表层标明:“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专用型”。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基金托管人在线客服咨询400-067-9908(免长途电话费)或021-60359000资询有关信息。
二、会议审议事宜
《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1)。
以上提案内容表明请参阅《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12日,即2023年5月12日股票交易时间完成后在股票基金登记机构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选举。
四、表决票的填报和寄交方法
1、此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从有关报纸上裁切、打印或登陆本基金托管人网址(www.zsfund.com)免费下载直接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理应按照表决票的需求填好相关知识,在其中:
(1)投资者自主网络投票的,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同时提供自己身份证证件(包含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别的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者自主网络投票的,需要在表决票上注明本组织公司章或者经受权的项目公司章(下列统称“公司章”),同时提供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部门可以使用加盖公章有权部门的批件、开户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影印件等);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自主网络投票的,需要在表决票上注明本公司公章(若有)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名(如果没有公司章),同时提供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是护照签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该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所签订的法人授权书或是证实该法定代理人有权利意味着该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签定表决票的许多证明材料,及其该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盖公章(若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它合理注册登记证明影印件,及其获得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资者由他人网络投票的,应当由委托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被代理投资者身份证证件(包含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别的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正反面复印件,及其填妥的受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委托代理人为,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证件(包含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别的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组织,还须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部门可以使用加盖公章有权部门的批件、开户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影印件等);
(4)投资者由他人网络投票的,应当由委托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被代理投资者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部门可以使用加盖公章有权部门的批件、开户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影印件等),及其填妥的受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委托代理人为,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证件(包含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别的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组织,还须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部门可以使用加盖公章有权部门的批件、开户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影印件等)。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由他人网络投票的,应当由委托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盖章,同时提供该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盖公章(若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它合理注册登记证明影印件,及其获得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填妥的受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委托代理人为,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证件(包含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别的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组织,还须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其他部门可以使用加盖公章有权部门的批件、开户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影印件等);
(5)之上各类及本公告全篇里的公司章、批件、开户证明及机动车登记证等,以基金托管人的肯定为标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于大会投票选举起始时间内(以本基金托管人接到表决票为准)根据专职人员提交或邮递的形式送到至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上海陆家嘴西街99号万向球商务大厦10楼),并安排在信封袋表层标明:“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专用型”。
五、记票
1、此次通信大会的记票形式为:由基金托管人受权的两位监察员在基金管理人(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的监管下到决议截止期后2个工作日之内开展记票,然后由公证机关并对记票全过程给予公正。如基金管理人经通告但回绝在场监管,不受影响记票和决议结论。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每一份基金认购具有一票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评定如下所示:
(1)表决票填好详细清楚,提供的文档合乎本公告要求,并且在截止日期以前送到特定通讯地址的,为全面表决票;合理表决票按决议建议记入对应的决议结论,其所代表基金认购记入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里的决议建议未选、选取或者无法分辨、决议建议模模糊糊或互相分歧,但是其他各类合乎本公告所规定的,视作放弃决议,记入合理表决票,并按照“放弃”记入相对应的决议结论,其所代表基金认购记入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里的签字盖章一部分填好不全面、不清楚的,或无法提供可靠证实持有者真实身份或委托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材料的,或没能在截止日期以前送到特定通讯地址的,均是失效表决票。失效表决票不纳入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决议建议同样,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决议建议各不相同,则按照如下所示标准解决:
①配送时间并不是同一天的,以最终送达填好高效的表决票为标准,先送达表决票视作被撤销;
②配送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作在同一表决票上进行了不一样决议建议,视作放弃表决票,但记入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配送时间按以下标准明确:专人送达以具体提交为准,邮递以基金托管人接收到的为准。
六、决定起效标准
1、自己立即出示决议建议或授权别人意味着出示决议观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认购不得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此次通信召开会议视作合理;
2、此次提案应当经递交合理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对应的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允许,则一致通过,所形成的大会决议合理;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自一致通过的时候起起效,并会由基金托管人自决定根据的时候起5天内报证监会办理备案。
七、二次集结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受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此次持有者交流会必须自己立即出示决议建议或授权别人意味着出示决议观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认购不低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即可举办。假如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上述情况规定且不可以成功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提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然是2023年5月12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是授权文件还有另外注明,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受权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种受权仍然合理,那如果授权方式产生变化或是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次做出受权,则是以全新方法或全新受权为标准,详细描述见到时候公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工作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有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托管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东方公证处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手机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印证律师事务:上海市源泰法律事务所
九、重要提醒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综合考虑邮递在途时间,提早寄出去表决票。
2、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示可以通过本基金托管人网址查看,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基金托管人在线客服咨询400-067-9908(免长途电话费)或021-60359000资询有关信息。
3、基金托管人将于公布本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后持续发布有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者交流会有关情况做必需表明,请予以注意。
4、本公告的相关内容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配件:
1、《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样本)》
4、《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配件1:
有关停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需求环境破坏,为了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及《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和基金管理人(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信方式举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停止《基金合同》相关事宜。
《基金合同》停止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可参见附件4《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配件2: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配件3:
法人授权书(样版)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客户代表自己(或本组织)参与网络投票截至日为年月日以通信方式举行的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委托全权负责履行对每一个提案的投票权。授权有效期始行法人授权书签定日起止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决议建议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决议建议为标准。本受权不可转授权。
若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举办决议同样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有新受权外,本受权继续有效。
受托人签名/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工商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基金开户号:
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公章:
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工商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此法人授权书可贴报、打印或者按之上文件格式自做,在填好详细并签名盖章后均合理。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种该类基金开户且应该按照不一样帐户拥有基金认购各自授权,理应填好基金开户号,其他情形可以不必填好。这里发生空缺、多填、错填、识别不了等问题的,之上受权将被称作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所有市场份额向受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所作受权。
配件4
有关停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解释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值证券基金(下称“本基金”)于2020年10月28日创立并正式运行,基金管理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环境破坏,为了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建议停止《基金合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示:
一、计划方案关键点
1、持有者大会决议起效并公示前基金运作
在经过《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者大会决议起效并公示前,本基金仍依照《基金合同》合同约定的运作模式开展运行。
2、股票基金财产清算
(1)决议《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者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致通过之日起起效。基金托管人将自起效之日起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通告。
基金托管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合同约定的情况中止接受投资者的认购、赎出等申请办理,实际详细基金托管人到时候公布的有关公示。
(2)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起效的通知日15:00后,基金托管人申请办理当日在册中的所有基金认购相对应的没付累计收益率的结转成本。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起效并公示后的后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到清算方案,基金托管人不会再接纳持有者所提出的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认购)、赎出、变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到清算方案后,终止扣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标的指数服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托管人机构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并且在证监会的监督下开展基金清算。依照《基金合同》的承诺,基金资产清算小组组员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注册会计、侓师及其证监会指定人员构成。基金资产清算小组能够聘请必需相关工作人员。
(5)基金资产清算方案:
1)《基金合同》停止情况出现的时候,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统一接手股票基金;
2)对基金资产和债务进行清洗和确定;
3)对基金资产开展公司估值和转现;
4)制做清算审计报告;
5)聘用会计事务所对清算审计报告开展审计工作,委托律师公司对清算审计报告出示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审计报告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并公示;
7)对股票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6)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期为6个月,但是因为本基金持有证券流通性受限制而无法及时快速变现,结算时限相对应延期。
(7)清算费用
结算费用通常指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在开展基金清算过程中出现中的所有相关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优先选择从基金资产中付款。充分考虑本基金清算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会由基金托管人付款。
(8)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剩下资产分派
根据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原则,将股票基金财产清算后所有剩下财产扣减基金资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偿还股票基金负债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占比进行分割。
3、结算过程的相关重大事情须立即公示;基金资产清算审计报告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然后由法律事务所出示法律意见书后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并公示。基金资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审计报告报证监会审核同意后5个工作日日内由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开展公示。
二、停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分析
1、法律法规层面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基金合同》要求,停止《基金合同》需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持有者交流会,将采用通信会议形式,立即出示决议建议或授权别人意味着出示决议观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认购不低于在利益备案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时,大会合理举办;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归属于特别决议,在会议合理举办情况下,经参与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功后,决定就可以起效。
因而,停止《基金合同》不会有法律法规层面的难题。
2、技术性运行层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起效并公示后的后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到基金资产清算方案。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中关于股票基金财产清算的相关规定,创立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基金资产清算小组组员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注册会计、侓师及其证监会指定人员构成。基金资产清算小组能够聘请必需相关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员、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相关事项展开了准备工作,技术性行得通。清算审计报告会由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会计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法律事务所出示法律意见书,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并公示。
因而,停止《基金合同》不会有技术上的阻碍。
三、停止《基金合同》的重要风险性及准备对策
1、提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定风险
提案公示后,基金托管人将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建议。如有需要,基金托管人将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对《基金合同》停止的解决方案和流程进行相应的修定,后重新公示。基金托管人可以从必需前提下,留有充足的时间,先以二次举办或延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举行的准备工作。
假如提案没有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基金托管人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再次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递交停止《基金合同》的议案。
2、持有者集中化赎出基金份额的利率风险
在股票基金有关以通信方式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宜及《关于终止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示后,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很有可能挑选强制赎回其持有的基金认购。本基金进到清算方案前,持有者申请办理赎出其持有的基金认购还需依照《基金合同》承诺的形式进行。基金托管人会提前准备流通性分配,对资金进行转现为应对可能性的赎出。
在所有的基金认购都被赎出的情况之下,本基金仍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起效并公示后的后一日起,进到基金资产清算方案。与此同时,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因清算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代为支付,因而即便是在待分配资产为零的情况之下,不会出现基金财产不能支付清算费用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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