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2023年5月22日14:30,开会时间大半天;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2023年5月22日9:15一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2022年5月22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广州黄埔区瑞祥街道81号企业10楼会议厅。
3.投票方式:此次会议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此次股东会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公司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
4.会议召集人和节目主持人:企业第四届董事会集结,老总李金洪先生组织。
5.此次会议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列席会议状况
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0人,意味着股权229,560,4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1123%。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11人,意味着股权225,149,1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724%。根据网上投票股东9人,意味着股权4,411,3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398%。
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人,意味着股权4,412,6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01%。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3%。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人,意味着股权4,411,3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398%。
2.董事、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高管人员列席,国浩律师(深圳市)法律事务所对此次会议展开了印证。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提案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39,2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07%;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391,3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82%;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469%。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39,2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07%;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391,3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82%;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469%。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39,2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07%;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391,3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82%;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469%。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39,2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07%;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391,3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82%;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469%。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57,3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6%;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从参加股东会股东(股东代表)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57,3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6%;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57,3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6%;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39,2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07%;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86%。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391,3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82%;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9,7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469%。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9,557,30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6%;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从参加股东会股东(股东代表)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
决议表明:本提案设定3项子提案,大会以逐一决议的形式进行决议。
10.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7,742,01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2079%;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7914%;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2,594,176股,占列席会议中股东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7898%;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1.1735%;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10.02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7,742,01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2079%;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7914%;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2,594,17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7898%;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1.1735%;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10.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27,742,01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2079%;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7914%;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2,594,17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7898%;抵制1,816,83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1.1735%;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提案10.01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从参加股东会股东(股东代表)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提案10.02和提案10.03为普通决议事宜,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提案得到根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6,040,75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8%。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关系公司股东刘志雨、陈大河、黄旭、吴深海、蒋秀琴、许丽君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权总数总计13,516,552股。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6,040,75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8%。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关系公司股东刘志雨、陈大河、黄旭、吴深海、蒋秀琴、许丽君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权总数总计13,516,552股。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216,040,757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85%;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7%;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8%。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允许4,409,46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84%;抵制1,5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62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67%。
关系公司股东刘志雨、陈大河、黄旭、吴深海、蒋秀琴、许丽君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权总数总计13,516,552股。
依据上述决议状况,本提案得到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国浩律师(深圳市)公司;
2、印证侓师名字:余平米、陈烨;
3、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决议的议案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与议定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弘亚数控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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